作者haochih1026 (haochih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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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请问硕士班学生延长休学年限的问题?
时间Fri Apr 11 23:14:42 2008
教务处的师长们好:
学生为硕士班学生,因为边工作边念书,
断断续续已经休学两学期(一学年)了。
预计今年九月将再申请休学一年,
若等到休学满二年後,如果仍想继续延长休学,
关於学则第四十三条「休学累计以二学年为原则,
期满因重病或特殊事故需再申请休学者,
应经就读学系系主任及教务处之核可後,
酌予延长休学年限,但至多以二学年为限」之规定,
容有以下三点困惑:
一、延长休学年限可否一次申请二学年(最长期限)?
还是要一学期一学期的办理延长?
二、特殊事故的定义和认定标准的宽严为何?
如果因为家庭经济因素而半工半读,可否作为延长休学的事由?
三、是否一定要在休学二年期满才能办理延长休学,
学生可否在今年九月办理休学时,即一次办理三年的休学?
不好意思许多提问,
还请拨冗惠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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