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h (加油)
看板academ
标题Re: [问题] 请问3/3~3/7之间可不可以退选
时间Fri Feb 29 18:09:01 2008
※ 引述《jimmyhs (statua)》之铭言: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nrk)》之铭言:
: : 不可以,第三周3/3(一)~ 3/7(五)仅受理「教师同意加签单」】。
: : 注册组 敬覆
: 退选的时间从以往的三周改成两周,这样的改变是否应该在规定里明白提醒?
: 规定里似乎没说第三周可否退选喔,这样第三周就必须要用停修来退选课了?
: P.S. 改成比以往少一周可以退选的时间有没有什麽理由呢?
: (是学生的意见或老师的意见吗?还是因为少一周行政上比较方便?)
我也觉得这样的规定很鸟
很不合理
有些课因为228放假
少听一次而想利用第三周听完後再做决定
这样难道不行吗
我不晓得为何要缩短成两周完成退选的工作
加选的时间好像没缩短
不过为何退选的时间缩短了...这样如果到时後觉得某门课自己不适合修的话
要退选却没办法了...要用停修的方法去退选
这样不是很不公平吗...也很矛盾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选课制度又变了
我想很多人可能会和我昨天之前的想法一样
认为退选可以到礼拜五吧
选课制度一变再变让人摸不着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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