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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 双主修及辅系的学分计算
发信站椰林风情 (Mon Feb 25 12:58:3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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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 提到:
> 想请问一下
> 我听说在大四上学期的时候
> 学校会通知每个学生系内的必修及其他选修 通识课
> 还剩下多少学分要修却没修的
> 那如果有人双辅别的系的话
> 学校是否也会列出加修系的必修或选修还有多少学分没有修到的???
> 还有就是
> 双修他系时
> 如果本系有一样课程名称的必修课的话
> 是直接承认已修过了是吗???
> 那如果有内容接近但是课程名称不同的课的话
> 是要跟双修系的系办说已修过
> 还是要跟教务处反应???
> 先说声谢谢了~
1及2、学士班各所属教务单位会於应届毕业生大四上学期
学期结束前核发本系辅系双主修成绩审核表影本至
各该系办公室转发给应届毕业同学。
3及4、请参考双修办法第6条规定:
第六条 修读双主修学生,其已修习及格之本学系系订必修科目
若与加修学系系订必修科目性质相同者,由加修学系决定
得否兼充为加修学系之科目学分;其已修习及格之
加修学系系订必修科目若与本学系系订必修科目性质相同者,
由本学系决定得否兼充为本学系之科目学分。如有不得兼充,
或兼充後学分不足者,应指定替代科目以补足所差学分,
并检具书面报告送教务处备查。
前项兼充科目不得超过加修学系系订必修科目学分总数之
二分之一。但九十二学年度以前核准修读双主修者,
不在此限。
注册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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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aman:thx~ :) 02/28 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