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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 延毕申请期限
发信站椰林风情 (Tue Jan 15 17:00:5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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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提到:
> 我今年是大四学生,如果我毕业学分在这个学期就修完,
> 请问还可以因为交换学生申请延毕吗?
> 如果可以请问最後申请的期限是在什麽时候?
可以,
本校学则第十七条之一
学生於修业年限内已修满各学系应修学分,
且经本校核准出国为交换学生者,得向教务处
申请延长其修业期限,最长以二年为限。
最後期限在修满应修学分之次学期开学前申办完成。
注册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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