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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 请问延毕第二年没修满本系及辅系学分, …
发信站椰林风情 (Fri Oct 26 17:50:4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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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lighttome) 提到:
> 那请问两年的定义是?如果要辨休学一学期的话,复学以後再只要算满两年便要被退学吗
> 而不是算由一个上学年加上一个下学年方算为一学年?
> 我是延毕第二年的学生,因为某些问题想要休学一学期,
> 但下学期复学的话,那是重新计算第二年?但有必修课要分上下学期修完,那如果这样
> 便不能衔接,有一门课便没修上便不能修下,那如果是以时间来计算,那即是说我到九
> 十七年第一学期结束便算满第二年?那样子我那一门必修课只修到上而没有修下,
> 那便是说将要被退学吗?
> 但若以一上学年加上一下学年加起来才算一年的话,便没有这
> 个问题了。
> 问题有点复杂,因为正在考虑中,想要问清楚才决定。谢谢!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nrk)》之铭言:
> : 依本校双主修办法第10条规定:学生本系「经延长修业年限二年届满」
> : 「已修毕」本学系之应修科目与学分,而未修毕加修学系应修科目与学分者,
> : 「得再延长修业年限一学期或一学年」,若仍未能修毕加修学系应修科目与
> : 学分者,以本学系资格毕业-即已延毕二年届满,若未修毕本系科目学分者,
> : 会被退学,是无法再因双主修延毕一学期或一学年的。辅系则须在
> : 本系延毕二年内修完,否则可能面临放弃辅系,以本系毕业之情况。
> : 注册组 敬覆
原则上,4年制学士班学生最多只能修读6年(亦即总计12个学期,
休学的学期不算在内),若於此期间未能修毕该系规定所有课程,
会因修业年限届满之因素而被退学,所以您若欲休学,须计算好
您所有课程(尤其是全年课及挡修课等衔接问题)。
若仍有疑问,请告知您的学号,以便查明。
注册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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