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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 关於教师同意加签单
发信站椰林风情 (Tue Oct 2 16:33:0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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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未央) 提到:
> 学生信箱收到教务处的来信 其中说明:
> 三、「教师同意加签单」是给下列特殊情况无法上网加选者使用的,故要到第三周
> 才开放使用,加签者系在「修课人数上限」以外又再另外增加之名额:
> 1.必修课之网路加选已额满;应届毕业生修习始可毕业之科目已额满
> (仅第3类课程有此种情况者须填交本单)。
> 2.虽不符该课先修科目之规定,或学士班学生拟修硕博士班课程,
> 但其实已具备修习该课之能力(仅第1、3类课程有此种情况者须填交本单)。
> ----->我想请问 这个意思是说 如果我想跳修的科目是属於第三类课程的话
> 不论它的先修科目我有没有修毕
> 只要老师同意签加签单 就不用再签跳修单 也不会再最後被电脑挡
> 是这样吗???
> 感谢回答
原则上是的,但化学系开的部分课程仍有使用跳修单之规定,
该部份课程若已签毕跳修单,可免再使用「教师同意加签单」,
但请记得於期限内交至教务单位。
注册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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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sge:不好意思 不管是版上还是回信 都不是在回答我的问题 10/03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