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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请问传播学程可以延毕吗
发信站椰林风情 (Fri Aug 25 15:47:3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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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我是大王) 提到:
> 我记得是可以
> 可是我同学只有教程可以
> 找了教务处网站没找到相关规定
> 不知道新规定是怎样??
国立台湾大学跨院系所学程设置准则
第七条规定
修读学分学程学生,已符合本学系、所毕业资格而尚未修满学程规定之科目与学分,得向教务处申请延长修业年限,至多以二年为限,但总修业年限仍应符合大学法修业年限及本校学则规定。
详情请参阅教务处网页:
http://www.ntu.edu.tw/chinese/main.html
点选「教务处」中教务处第四十三项。
申请表可於「表单下载」项目中下载。
注册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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