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tterself (fatima)
看板academ
标题[问题] 请问辅系放弃
时间Wed Apr 5 02:35:35 2006
第 九 条 修读辅系学生,得於应届毕业学年度最後一学期期中考前(已报考硕士班入学
考试者,至迟应於该考试放榜日起十日内检具录取证明),向教务处提出放弃
修读辅系资格之申请。
放弃修读辅系资格学生,当学期已选定之课程,不得於加退选期限截止後要求
退选。
放弃修读辅系资格後,其已修习及格之辅系科目学分是否采计为主系选修学分
,应经主系系主任认定。
请问申请国外学校但是不知道结果的可不可以算是报考硕士班入学考试?
还是有其他规定?
因为一直不知道结果也是很伤脑筋的事情耶
如果没有申请到学校我就会想把辅系修完啊
顺便请问期中考前是什麽意思?
有具体的时间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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