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drichard (梦幻部落)
看板NTU_trans
标题Re: 我想厘清我的投票资格
时间Sun Jun 6 19:28:02 2010
启仁你好:
我是6/5会员大会顾问团的召集人杨舒渊,
先不提出章程与您讨论,因为相信您仔细阅读後会发现它破破的,
我也不想用「章程之解释由顾问团代表为之」的方式来回应您,
我只想向您与相同状况的提编生说声抱歉。
如同kiawe所说,以及我在littledan318给你的回文的推文,
我们当时的确没有考虑到提编的状况,使得会员大会得出以学号为B97才有投票权的结果,
造成您与其他提编生的权益受损,真是对不起。
「第四十五条: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组织,由全体会员组成。」
「第四条:凡透过转学考试入学之国立台湾大学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五条一款:会员有出席会员大会之权利。」
「五条四款:会员有询问社务之权利。」
根据以上,很有趣的,目前有会员资格的应该有六七百人,
他们都有出席会员大会的权利,而会员大会又是最高权力组织。
我想,会员大会的召开当然很希望所有会员都能来参与,
就像我们也希望立法院每个议决都是所有代表我们民意的委员参与议决一样,
但很可惜的,时间与人事的安排总会有些时候难以尽美,这点希望您能体谅。
由於作为最高权力组织的会员大会已做成仅B97具有投票权的决议,
除非在投票前再发起一次会员大会,否则难以再做修订。
因此,对於这次因为没考虑到提编而影响到您的权益一事,
我愿意为我的考虑不周向您致歉。
而建设性的看,我建议社团:
。日後对选举罢免规则的制定,要尽量周全的考虑因转学生制度所造成的各种差异性,
尽量维护每个会员的权益。
。章程规定的期初与期末两次会员大会的举办时间,应尽可能尽早公告,方便会员安排
时间与会,确保会员权益。
最後,虽然限定B97投票是这次会员大会的议决,但是身为顾问团召集人,我没有注意到
提编生的权益真的很抱歉,希望您与其他相同状况的提编生能够谅解。也希望经过这次
的经验与学习,让转联对制度的考虑能日益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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