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zst (show me the money)
看板NTU_trans
标题Re: [问题] 抵免的问题
时间Mon Aug 22 21:19:06 2005
※ 引述《tessy (新生活)》之铭言:
: 选课上的规定看来的~~~
: 附注
: 三、重复修习已修读及格或已核准抵免名称相同之科目,重复修习之学分不计入应修
: 最低毕业学分数内。但各学系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 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 上面这项规定的意思是说我们抵掉的学分不算入毕业学分里吗?
不是啦~抵掉的还是算在毕业学分里,但是如果你又再修同一门课就不算在毕
业学分里,譬如你抵掉历史一和二,这会算在毕业学分里,但是如果你又再修
一门历史一和二的话,你拿到的这六学分就不算在毕业学分里,了了吗?
: 那要怎麽办阿 抵掉的必修科目学分要拿什麽来补?
不要修重复的课就好,如果觉得想修的话,建议旁听,可以学到东西,期末考
也不用担心大爆炸^^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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