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ssy (新生活)
看板NTU_trans
标题[问题] 抵免的问题
时间Mon Aug 22 20:03:17 2005
选课上的规定看来的~~~
附注
三、重复修习已修读及格或已核准抵免名称相同之科目,重复修习之学分不计入应修
最低毕业学分数内。但各学系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上面这项规定的意思是说我们抵掉的学分不算入毕业学分里吗?
那要怎麽办阿 抵掉的必修科目学分要拿什麽来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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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4.2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