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tine211 (200%的美丽夏天)
看板NTU_stamp
标题※尊重※
时间Fri Oct 14 19:43:36 2005
寄到社团信箱的信不等於社团财产
社长的物品也不等同於社团的物品
更何况
信封外便标明是寄给个人
而非社团
没有人有权利在未经同意下代替本人拆阅
社团的对外接洽仅由少数人在做
私人的时间必须无保留地作为社团的时间
外界自然很容易将个人和社团当作一体
寄信自然也寄到社团信箱
但标明给个人的信件
便有其针对性
而和寄给社团的信件不同
今天这封寄给我的信
虽然内容只是对我代表社团寄给他邮刊一事道谢
希望我们以後仍能继续撰写好的邮文、发行邮刊,并不吝寄给他一本
的确是无关私事
但
我深深觉得隐私权受到侵犯
收信人写着我的名字的信封大喇喇地开着…
如果今天内容牵涉私事
我居然必须先被"安检"
亦或是内含有价附件的信件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会拿得到
在过去一年
我从未私自开过子健的信件
(这本来就是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
希望在未来一年
也不会有人再次私自拆阅我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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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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