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bike (小摺)
看板NTU_Service
标题[建议] 板主新增办法
时间Sun Oct 21 11:08:36 2018
一、现行台湾大学群组法规规定於无板主之看板,需由连署方式产生,
於有板主之看板,需由原看板板主提出申请(台湾大学群组法 第三章第一节参照)。
二、鉴於台大行政小组辖下有宿舍讨论功能,检视部分看板有生活交易或宿舍公告宣达
等日常性之需求,为维护看板秩序及看板使用者所需,避免长期小组长兼任造成
权责划分问题,有新增板主之必要性。
三、现行连署门槛虽低,但并未授权弹性条款,且因应时代变迁,板友人数认定模糊,
小组辖下 NtuDormM8 看板曾於今年发起连署,理由正当却因人数未达而无法上任。
四、经查本站生活娱乐馆、国家研究院等群组,均有授权小组长依实际需求遴选板主
之权力,实务运作上亦有不错效果,建议群组可以采纳,并经群组内小组长共同
讨论後,进行群组法规之修改。
五、於未有板主之看板,研拟新增<小组无板主看板管理办法>,限制看板使用者发表
交易类文章之权利。於群组法规进行上开变动後,研拟新增<小组无板主看板遴选
板主办法>,循民主正当程序,并以开放看板使用者检验之相关规定进行。以此
特别条款新增之板主,亦应开放较低之罢免门槛,供看板使用者行使。
六、因台大行政小组较群组内其他小组板主数量较少,性质较为特殊,上开新增办法
预计将於 3 个月内研拟实施,敬请群组长及群组内小组长同意并支持上述异动。
此致
台湾大学群组
台大行政小组 实习小组长 littlebike.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5.178.3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TU_Service/M.1540091319.A.0A4.html
1F:推 paullai: 感谢建议,预计将直接修群组法法规。 140.112.39.58 10/21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