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尘)
看板NTU_Service
标题[申诉] 不服NTU版对tp61i6e04之判决
时间Mon Aug 27 18:02:39 2012
申诉案件申请
 ̄ ̄ ̄ ̄ ̄ ̄
英文板名:NTU
中文板名:台大板
申诉板主:puppybone99
申诉理由:
前版主tp61i6e04在NTU版公然闹版
共po了七篇毫无意义之文章(附录在後面相关文章有提到)
身为执法者却带头作乱 实应给予重刑以示惩戒 或至少要依循板规判例
而本人认为依据板规
一、【看板规定】
〔二级规定〕 。执行方式。
(3) 禁止发表无实质内容之文章、不含文字之文章。 主动执行
违反上列第3项者,由板主删除文章并给予水桶七天处分。
因此应该要判定 7 x 7 = 49 天的水桶处分
且根据
〔另外规定〕
(2) 板规未尽事宜,而其文章内容或行为有扰乱看板之嫌者,
由板主群裁量文章之适当性,若经认定为扰乱看板。
依情节轻重水桶处分或劣退。
也应该罚予七篇的劣退处分 应该才是合理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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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版主在我po了此篇文之後 发表 {另外规定} 为有争议之公告文
暂时停用而只加重水桶使用者tp61i6e04 100天的水桶
询问版主回答是板规是为了秩序 而不是为了让大家爽 因此这样判
乱用滥用会滥权 无所适从
但此事件应为毫无争议可直接劣退之情况
反观PTT其他各大版(ex: hate gossiping等版)
闹版之文皆直接劣退并水桶 有些为一篇一劣
有些可能比较特殊的是2po以上开始劣
我想这应该是无争议之作法
也并不是为了让大家爽 也是为了秩序的做法
举例:
【板主:louisman/Mews/Beef】 八卦板 系列《Gossiping》
[←]离开 [→]阅读 [Ctrl-P]发表文章 [d]删除 [z] [i]看板资讯/设定 [h]说明
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12499
● 1
8/26 - □ 蓄意闹板劣退+水桶半年 by牛 <tp61i6e04>
这是该使用者tp61i6e04被投票罢免案开始时
去八卦版po文说 NTU版废文大赛开始罗~~
立刻被版主水桶+劣退之案例
我无法理解事情严重到版主直接带头闹版的情况
竟然还无法引用该板规来约束人
那究竟要严重到甚麽情况才可以引用该板规呢?
那该板规是否根本虚设?
而且我不服我引用板规的看法 竟然被版主事後改一下板规的公告
就直接否决掉了 那这样要我们这些遵循使用规范的使用者如何适从呢?
朝令夕改 或者依循心态判例并不是好情况
因此我认为该使用者tp61i6e04应惩处劣退
否则这样的作法只是纵容闹版者而已 反正水桶不痛不痒
或许校园类型的板板规本来就比较松
但是基於以下理由 还是认为应该跟一般看板同样的判决水平
1.NTU版板规本来就有写劣退相关之规定
不详细之处或许有 但闹版文劣退本来就是PTT各大版之间的常识
若有不详实之处 依各版板规之常识判断应可判断要如何处置
2.NTU版在校园版间为相对大版 线上人数常保持在百人以上
一直保持在热门排行榜的版内 这种多人使用的板本来就应该相对较为严谨 公正
而不应该判决自由心证
3.NTU版本来就是PTT里面NTU的代表与指标
再怎麽说NTU也是第一学府 许多外来之人(像是报社 或者是一般民众)
也会来NTU版了解事情
身为许多人使用 又是相对指标性 重要性的看板
板规严谨 依条例处罚并无不妥之处
4.闹版之人并非一般普通使用者
而为前任NTU版版主 对於知(执)法者犯法的判决
相对严格是合理的 也才能服众
判决文:
版主前後共po两篇文章
1.
作者 puppybone99 (趴批蹦九九\⊙▽⊙/) 看板 NTU
标题 Re: [公告] tp61i6e04板主乱板後续处理
时间 Mon Aug 27 17:02:0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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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所有受事件牵连的板友都已解除水桶
包括online135、iwantowaylaw以及temu
而在事件前,tp61i6e04前板主在板上所执行之判决
与现行板规检视比对後,并无发现判决失当之处,故仍维持原判
本次事件已落幕,後续之讨论请善用推文於先前之文章发表
目前处理乱板之板规,【另外规定】之(2),因具争议性,暂时停用
但对於与台大无关,不适合在本板发表之文章仍会予以删除与警告
希望NTU板的板友们一起为看板秩序的维持付出一份心力
2.
作者 puppybone99 (趴批蹦九九\⊙▽⊙/) 看板 NTU
标题 [公告] tp61i6e04 无实质内容之文章 水桶100日
时间 Mon Aug 27 17:24:4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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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之文章已被站长删除
故以z-19-8-1之备份文章作为判决证据
使用者tp61i6e04连续发表7篇无实质内容之文章
按NTU板规
一、【看板规定】
〔二级规定〕 。执行方式。
(3) 禁止发表无实质内容之文章、不含文字之文章。 主动执行
按板规tp61i6e04需水桶 7 X 7 = 49天
而因其文章之内容亦造成看板秩序混乱,故加重水桶至100天
相关文章已备份至z-19-7-101
(请检附该板主的判决文)
相关文章
(必要时请附相关文章 以利判决)
z-10-8-1~7 共七篇
以及
#1GElBWy7 (NTU)
#1GEpUIgn (NTU)
#1GEppb5K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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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nline135:quen :我是02/17 22:05
2F:推 pililala: 刺02/17 22:05
3F:推 jjhjjh: 刺02/17 22:06
4F:→ yonipin: 龟02/17 22:06
5F:嘘 quen6788:wtf =.=02/17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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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6.237.44
6F:推 tw0517tw:不是判你的不能申诉吧XD? 111.243.88.200 08/27 18:29
7F:→ online135:我记得可以喔 114.36.237.44 08/27 18:32
8F:→ online135:我在别的组务有看过这种判决 114.36.237.44 08/27 18:32
9F:→ online135:而且小组长也还是有好好写判决回覆 114.36.237.44 08/27 18:33
10F:→ online135:可以参考小组Sub_Gonline 1431篇 114.36.237.44 08/28 09:00
※ 编辑: online135 来自: 114.36.237.44 (08/28 09:09)
11F:推 ganbaday:还以为是我的判决,1431我没有说明什麽呀 118.168.104.28 08/28 14:57
12F:→ ganbaday:依据站规12条,不是只有被桶的能申诉 118.168.104.28 08/28 14:58
13F:→ ganbaday:还有板务检举人亦可申诉不服板主轻判 118.168.104.28 08/28 14:59
14F:→ ganbaday:板务被处分者=>不服自己被处分=>申诉 118.168.104.28 08/28 15:00
15F:→ ganbaday:板务检举她人=>不服板主轻判上诉 118.168.104.28 08/28 15:00
16F:→ ganbaday:其他板主渎职或违规=>检举板主违规 118.168.104.28 08/28 15:00
17F:→ ganbaday:此案属於第三种,板主执行板规未依法行政 118.168.104.28 08/28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