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ak (竹子狐)
看板NTU_Service
标题[问题] 关於NTUcourse版罢免版一事
时间Sat Apr 30 12:44:54 2005
对整个事件提出一些问题
1) 组务的标题可以下得比较让人一目了然吗?
"course版版主失职"
然後呢? 失职是一回事 之後怎麽处理是一回事
口头警告、下台 or something else ?
2) 我试图找了一下 却找不到除了在NTUcourse版上之外
还有哪里有关於罢免判决的公告
这.... 不是理应在组务版也该公告吗? 至少是为这件事下个句点吧!
3) 然後.... 法规的引用似乎有所不适....|||
群组长引用了这一点
6.罚则:
有不良情节者,初次予以警告并限期自动修正
若
期限内未自动修正者,得废版主,
并由站长/小组长接管之
可是 这应该是指小组长/站长对於版主的监督 而非版众罢免权之行使
因为如果是因为这一点而作出前course版版主失职 并予以罢免的决议的话
那 是不是前course版版主若在期限内(4/29)作出说明
甚至神到在4/29前把版上的文章收到里
那罢免案就无法成立? 版众的反对声浪便被盖过了?
4) 罢免案的结束时间问题
这一点 连我自己在担任批兔小组长任内时也搞不太清楚
因为不只是罢免案 就算是连署 也是有系统所设之结束时间的
那 在结束时间前 达到罢免/连署成立条件 是否就能作出判决?
如果有一案 支持40人 反对5人 理论上来说似乎是达到标准
但若在结束前两三天 可能因为某些原因 才有很多人(合乎投票权限)来投反对
导致反对人数甚至多於支持人数 那该如何判决?
又假若在此之前 判决便已作出 又该如何?
规则是站方自己订的
可是管理阶层的人若不照规则走 我们使用者又要如何去守规则?
以上四点
并非对群组长有什麽不满 硬要把您拉下来
甚至是什麽「我作得都比你好」的想法
(in fact, 我这种老人就该修身养性, 等着毕业)
只是单纯提出质疑 如果有冒犯 希望能得到您的原谅
--
如果是在童话里,幸福的气味会久久不散
可是,这里是人间,
连天使都会穿着黑衣出现.....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