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SWSA (台大社工系学会)
标题[转录][公告] 100学年度社会工作学系学生会会长选举公告
时间Tue May 10 22:11:08 2011
国立台湾大学一百学年度社会工作学系学生会会长选举公告
壹、选举名称:
台湾大学社会工作学系学系学生会改选会长、副会长各乙名
任期自中华民国一百年7月1日起至一百零一年7月31日止
贰、投票暨开票时间:
中华民国一百年5月30日至一百年6月1日,每日10时至17时30分
开票日订於一百年6月1日17时30分假社会社工系馆正门口举行。
参、投票地点:
社会社工系馆正门口
肆、候选人登记:
一、时间:中华民国一百年5月10日上午9时起至5月20日12时止
二、方式:请完成表格後亲交至选务人员召集人,社工三彭正龙或社工二
辛奇桦,并将需附之文件以本人之台大电子信箱寄电子档至
[email protected],并由选务人员召集人向登记候选人亲自认
可後完成登记手续。
(联络电话:彭正龙0972-118-550 / 辛奇桦 0916-009-993 )
三、费用:每位候选人(正副会长各乙名)缴交保证金100元,若选举过程
中无违规事项,於选举结束後全额退还。
四、登记:甲、候选人登记表:候选人之姓名、学号、系级、永久住址、
通讯地址、联络电话。
乙、候选人经历。
丙、五百字以内政见。
丁、本人学生证正反面影本乙份。
戊、本人二寸脱帽正面半身光面照片贰张。
己、助选员三位、监票人员若干名之名单。
(於所有投开票时间内,监票人员须於安排之投开票所监票
若有不到或迟到早退之情形,将酌扣选举保证金。)
◎ 以上文件,除戊.己项外,皆需附书面文件及电子档(以word排版)。
五、资格:甲、候选人应为社会工作学系学系在学学生并有缴交会费。
乙、候选人不得登记为助选员或选务及监票员。
◎ 未符上述各项资格要求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已登记为候选人者,
选委会应即刻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发布选委会临时声明,以昭公信。
六、其他:甲、费用不足及表件不齐者皆不受理其报名。
乙、经选委会受理登记并核可为候选人者,不得撤回其申请。
丙、登记时间截止後,选委会得拒绝任何表件之修改。
伍、会长之产生:投票总数达选举人总数之百分之十八以上始为有效。
陆、选举人资格:本校日间部社会工作学系学系大学部在学学生皆有选举权。
柒、选举委员会名单:
吴震威(社工三 前社会工作学系学生会长)
董奕弦(社工三 前社会工作学系学生会副会长)
童传典(社工三 前社会工作学系学生会干部)
刘盈均(社工三 前社会工作学系学生会干部)
王 悦(社工三 前社会工作学系学生会干部)
捌、选务人员名单:(由社会工作学系学生会遴选之)
召集人:彭正龙 (社工三 社会工作学系学生会长)
辛奇桦 (社工三 社会工作学系学生会副会长)
玖、其他:
甲、本次选举由选举委员为当然监察委员,负责监督本次选举进行。
选务人员负责选务行政之事宜。
乙、担任选举执行委员/监察委员或选务人员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或助选
员。并且均须依法遵守选务中立原则。
丙、竞选其间自一百年5月20日18时完成抽签事宜後起至5月29日24时止,
非竞选期间不得从事竞选活动。
丁、竞选活动之项目:
候选人得依下列各款之规定,从事竞选活动:
1.举办政见发表会。
2.印制、张贴、分发传单、海报等宣传品,惟应加上候选人之签名,
以示负责。
3.访问选民。
4.事先经选委会许可,不违反选罢法之选举活动。
戊、候选人号次抽签登记时间地点:
一百年5月20日12时,於社会社工系馆110教室举行。
候选人不得委托代理抽签,候选人逾时由选委会代抽。
己、若有违规情事经告发後,查证属实者,公告其违规事项、姓名等资料於
投开票所、选举公告、公报等,并选委会应开会讨论惩处及善後办法,
必要时得取消候选、当选或选举资格,或宣告选举无效,并扣予保证金。
庚、表格下载:
http://tinyurl.com/ntusw-100candidate
辛、选举流程表
1.05/10 选举活动公告发布
2.05/10~05/20 选举登记
3.05/20 候选人抽签
4.05/20抽签後~05/29 竞选期间
5.05/25(三) 政见发表会
6.05/30(一)~06/01(三) 选举
*** 社会工作学系学生会将於5/25 晚上18:30假社会社工系馆207教室举办
政见发表会,届时请各候选人准时参加。 政见发表会细流将另行发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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