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skWind (夜间徐风)
看板NTU_BOTDorm2
标题[问题] 有点长的问题,想请教大家.
时间Fri Aug 7 01:16:47 2009
我是修齐会馆的住户.
五月中签约前,
女友有台大教职员身份,我没有.
修齐会馆表示同一户之住户仅需一人具有教职员身分即可入住,
所以此时我们是以我女友的名字来签合约.
由於女友在不久的将来会离职,而我也马上会在台大医院工作,
是以我们签约前一再向柜台人员确认,将来契约上人名失去教职员身份後,
可否换成另一位具台大教职员身份同居人的名字,因为失去教职员身份後就没有住宿资格.
修齐会馆人员:可以.
七月底,
我有台大教职员身份,女友即将没有.
要去换名字,修齐会馆人员:不可以.
还说当初说可以的人因为是"阿伯"比较不清楚...
还要回报他们高层看要怎麽处理.
一直到昨天,修齐会馆的答覆是不行,必须退宿.
但是,负责接洽我们问题的修齐会馆人员表示:
1.她还没知会当初跟我们说可以换的那位员工这件事.
2.她口中的主管也没有对该员工在我们签约前所做的承诺有任何的表示.
我明白在法律上,当初该员工在我们签约前所做的承诺是非常空洞的口头说词,
只要该员矢口否认,我们就死无对证.
目前女友又在台大医院找到新的工作,但是身份可能不属於台大的教职员,
修齐会馆正与台大住宿服务组在审她的资料中,
所以目前是以很尴尬的身分住着.
想请教各位同学的是,
修齐会馆说合约不能更改,不让我们换名字,
那各位同学当初入住太子学舍时,也有签约吗? 在办理换房时,没有改合约吗?
谢谢.
PS:
1.入住时我们两个人的资料都有登记,并非只登记一人.
2.当初答应我们说可以换人的员工姓名,签在入住时的财产清单上,所以还不致於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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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情 徐 风 抚 人 间
雾 里 重 现 新 纪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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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76.123
1F:推 lipiyun:我换房的时候 合约没有重签 是改房号 名字应该是key值 08/07 14:37
2F:→ lipiyun:理论上名字改了 合约就算是重新来过了吧 08/07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