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rokosima (hiro)
看板NTU_BOTDorm
标题Re: BOT?? 学校??
时间Fri Sep 5 01:28:57 2008
※ 引述《John17 (强)》之铭言:
: 从一开始到现在
: 看了这麽多篇文
: 发现一个蛮有趣的现象
: 太子公司说
: 这目前是由他们负责的宿舍
: 为了安全考量
: (万一有危险 他们要负责)
: 所以电费.缴钱...等规定都要照他们的
:
: 但是又常说
: 这是属於学校的宿舍
: 要照学校宿舍的规定
: 所以网路.留宿...等规定都是学校定的
:
: 不管是不是真的有道理
: 这是不是有点像在踢皮球呢??
: 感觉不是很好XDDDDD
: 希望生治会能赶快.有效地运作
: 至少有个更完善的沟通管道^^"
同学我觉得你比较妙耶,
你提的现象不是踢皮球,是很正常的现象啊。
就像我们犯罪要受刑法规范,所有规定都要照刑法走,
但是我们是公民,所以也要照宪法的规定。
意思是什麽?BOT的规范细节一切都是由太子建设规定,
然而规定内容不可以超过或者违反学校的宿舍管理办法。
也就是说学校的宿舍管理办法位阶在太子定的宿舍规则上,
在学校所规定的大原则下,太子再制定执行的细项。
所以没有矛盾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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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7.221.222
1F:推 John17:你一定没有仔细看过上面所有的文章..算了XD 140.112.217.6 09/05 01:32
2F:→ John17:而且你举的例子也很..妙.. 刑法和宪法?? XD 140.112.217.6 09/05 01:35
3F:推 John17:文章的重点在於 BOT是否属於学校??见仁见智 140.112.217.6 09/05 01:41
4F:推 John17:那和一般的学校宿舍 定位是否相同?? 140.112.217.6 09/05 01:43
5F:→ hirokosima:那就要去看太子跟学校的契约怎麽定 203.67.221.222 09/05 01:55
6F:→ hirokosima:然而目前看来太子是必须受到学校的规范 203.67.221.222 09/05 01:55
7F:→ hirokosima:留宿问题大家可以去问住宿组,如果住宿 203.67.221.222 09/05 01:57
8F:→ hirokosima:组认同BOT不须受到台大宿舍管理办法规 203.67.221.222 09/05 01:57
9F:→ hirokosima:范,这条自然可以推翻,网路只要你不用 203.67.221.222 09/05 01:57
10F:→ hirokosima:学网,当然可以不会被计中绑住 203.67.221.222 09/05 01:57
11F:→ hirokosima:这一点太子也没有办法施力吧。 203.67.221.222 09/05 01:58
12F:→ hirokosima:BOT是否属於学校绝对不会见仁见智, 203.67.221.222 09/05 01:58
13F:→ hirokosima:看当初双方怎麽订约就知道了 203.67.221.222 09/05 01:58
14F:推 John17:所以 要讨论的是 会否因为利益而更动定位?? 140.112.217.6 09/05 02:13
15F:推 John17:这是我从一开始就想要表达的重点 140.112.217.6 09/05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