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fsken (大嘴‧格雷)
看板NTU_4H_Club
标题[讨论] 名义团体法
时间Fri May 28 13:44:30 2010
名义团体法[1]
名义团体法是指在决策过程中对团体成员的讨论或人际沟通加以限制,但团体成员是独立
思考的。像召开传统会议一样,团体成员都出席会议,但团体成员首先进行个体决策。
具体方法 在问题提出之後,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 1.成员集合成一个团体,但在进行任何讨论之前,每个成员独立地写下他对问题的
看法;
※ 2.经过一段沉默後,每个成员将自己的想法提交给团体。然後一个接一个地向大家
说明自己的想法,直到每个人的想法都表达完并记录下来为止(通常记在一张活
动挂图或黑板上)。所有的想法都记录下来之前不进行讨论;
※ 3.团体现在开始讨论,以便把每个想法搞清楚,并做出评价;
※ 4.每一个团体成员独立地把各种想法排出次序,最後的决策是综合排序最高的想法
优点
名义团体法的主要优点在於,使团体成员正式开会但不限制每个人的独立思考,但是又不
像互动团体那样限制个体的思维,而传统的会议方式往往做不到这一点。
[1] MBA智库百科
http://wiki.mbalib.com/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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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197
※ 编辑: hfsken 来自: 140.112.4.197 (05/28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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