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llgen (欢迎加入台大国剧社!)
看板NTUTradOpera
标题关於收据的要求
时间Wed Nov 16 22:57:13 2005
为了怕大家不清楚,我把学校的要求po出来
1 发票上请注明社团名称、物品名称、数量、金额
2 便当(每个不超过八十元)、住宿、保险均需附
名单
3 单据金额超过一万元,需附一家估价单(印刷品、海报需有样本)
4 收据上应盖有
店章(有统一编号)及负责人私章
5 收据上的店章若没有统一编号,请加贴千分之四印花税
6 油资发票上应详填使用人、用途及车号
7 计程车收据应详填使用人、用途及地点起讫处
8 估价单、定金或收货单均
不得作为单据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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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富达的赞助名义上是捐给学校,再由学校拨给我们
所以必须跟学校报帐,公家机关的要求如是,我们也只能遵循
其实如果他们不要收据问题就会简单很多
但大家心里都有个小九九,富达要抵税
学校则是到手的钱就不想吐出来
但我想在核销单据的认定上,学校不会太刁难我们
毕竟这个钱还是指定给我们的,所以大家先把发票收据准备好吧
不过我对这个过程很有意见,根本是徒增学生的困扰
为什麽学校不能用补助款的形式,直接把该笔款项拨给我们呢
今年是来不及了,如果富达的赞助明年九月就下来
威萱也许可以问问高姐,能不能把这笔钱并入补助款里(九月我应该就在军队里了...)
因为这个实报实销真的是太机车了
钱还是拿在手里比较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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