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H (台大罗浮群荣评庭)
看板NTUScout
标题[公告]九十七学年度荣誉制度
时间Tue Oct 21 13:20:36 2008
台大罗浮群-荣誉制度
壹、主旨
依据荣评庭组织章程第一条订定本办法,以奖励表现优良伙伴。
贰、类别及办法
(一)资格与提名
1、善行荣誉章:表扬自发行善并有具体善行事蹟之伙伴。
资格:为本群之伙伴。
办法:<1>有特殊善行事蹟者,由荣评庭认定之。
<2>提出具体善行事蹟,经荣评庭审核之。
提名办法:<1>荣评庭设立提名管道,由全团夥伴具名提名,且须
附被提名人之具体事蹟。
<2>团内提名时间依公告订之
2、服务荣誉章:表扬积极参与服务之伙伴。
资格:为本群之伙伴。
办法:<1>有服务精神及参与服务活动有具体事蹟者,经由荣评
庭认定审核之。
<2>於一学期中参与反哺服务与病童次数多於五次以上。
<3>由小狼团、童子军团服务员推荐,经荣评庭审核之。
<4>其他服务活动由荣评庭认定审核之。
提名办法:<1>另两团服务员向荣评庭提名
<2>荣评庭设立提名管道,由全团夥伴具名提名,且须
附被提名人之具体事蹟
<3>团内提名时间依公告订之
3、活动荣誉章:表扬积极参与活动且表现优异之伙伴。
资格:为参与活动之全体伙伴。
办法:於该次活动後,由参与该活动之伙伴提名投票,推荐
参与活动筹备及於期间表现优良者,再经荣评庭审核之。
提名办法:<1>荣评庭设立提名管道,由全团夥伴具名提名,且须
附被提名人之具体事蹟
<2>团内提名时间依公告订之
4、贝登堡奖章:表扬於干部任内表现优良之伙伴。
资格:为本群之干部。
办法:在担任干部期间认真负责於分内工作,积极参与群内活动。
提名办法:<1>荣评庭设立提名管道,由全团夥伴具名提名,且须附
被提名人之具体事蹟
<2>团内提名时间依公告订之
(二)审核
1、 荣评庭会议就提名资料进行审核。
2、 於审核会议时,可邀集相关人员提供意见,以作为参考。
参、附则
一、除荣誉章及奖章外,荣评庭得视情况需要以书面公告方式奖励。
二、三色章之佩戴:
(1) 三色章需至少拥有一枚荣誉章之夥伴始得佩戴。
(2) 佩戴於红外套之右胸前,由外而内依序是红、白、蓝。
三、服务荣誉章於期末及服务性活动结束後颁发。
四、活动荣誉章於活动後审核颁发。
五、第二学期之贝登堡奖章由此学期荣评庭审核,由下一学期(即当届)
荣评庭颁发。
六、对荣誉章及奖章审核结果有疑义者由三人连署始受理之,三人之
中须含已卸任干部之群员连署。
七、未宣誓者,仅颁发证书;已宣誓者,始得佩戴荣誉章。
八、本办法之修订由荣评庭委员於荣评庭会议中提出,会议通过後始
得修改之。
九、若有未竟事宜,由荣评庭会议处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