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H (台大罗浮群荣誉评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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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荣(94)公告009号 救护技术员研习班暨成立「童军紧急救护队」
时间Sun Apr 9 00:41:46 2006
救护技术员研习班暨成立「童军紧急救护队」实施办法
一、宗 旨:为培养救护技术员(EMT)及童军急救专科考验员,建立童军紧急救护团
队,提供日後任何大型活动所需及社会服务之需求
二、主办单位:内政部消防署、中国童子军总会
三、承办单位:中国童子军总会考验委员会、国家考验营、人力资源委员会
四、研习日期:
95年4月29、30及5月6、7、13、14、20、21(星期六、日)0800-1800 。
五、研习地点:中国童军会馆(台北市建国北路一段23巷9号)及阳明山童军营地。
六、参加对象与人数:
已办妥95年度三项登记之罗浮或服务员、需有高中职以上之学历。
七、研习内容:
依救护技术员管理要点规定,初级救护技术员(EMT 1)需接受紧急救护相关之训练
共六十小时。
八、参加人数:40~48人
九、师资:由内政部消防署协助支援教官及讲师
十、费 用:
1. 参加费用新台币6000元(包含讲义费、场地费、住宿费、便当与茶水、器材费、
行政费、保险等)。
2. 全勤者由总会补助2000元於结训时发给。
十一、 报名手续:
1、报名表请迳自童军总会网站(
http://www.scout.org.tw)本活动网页下载,填写後以
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
[email protected],主旨请务必注明『报名救护技术员
研习班』,执行团长收到邮件後会寄发确认信,如未收到确认信,请迳洽总会确认
。(我们使用自动转信的机制,主旨若不能如上清楚注明,将无法转信给执行团长)
2、收到确认信後请将参加费划拨至中国童子军总会後,将收据连同报名表一起传真至童
军总会,划拨单上请注明学员姓名及参加营队。
3、已完成报名手续者,概不退费。如因重大事故,得於活动前提出书面退费申请,但
须扣除行政费及必要开支等费用。
4、划拨帐号:00145870、户名:中国童子军总会、电话: (02)2740-1336
、传真:(02)2773-6525。
5、报到通知、课前作业、及课程参考资料等将行另以E-mail寄发。
十二、课程纲要
训 练 科 目 训 练 项 目 时 数
一、紧急医疗救护概论 1紧急医疗救护体系
2紧急医疗救护法规及运用 二小时
二、人体基本解剖、生理学概论 四小时
三、紧急救护之基本技术 1生命徵象及身体评估
2心肺复苏术、哈姆立克急救法
3止血
4包紮、固定
5休克处置
6去除头盔及使用护颈
7脱困与解救
8伤患搬运
9车内看护 十八小时
四、外伤及特殊伤病 1外伤基本处置
2烧烫电伤
3溺水处置
4中毒处置 四小时
五、胸部急症处置 1呼吸急症
2循环急症
3胸部外伤 二小时
六、腹部急症处置 1消化
2腹部外伤
3肾脏泌尿 二小时
七、神经急症 二小时
八、精神急症 二小时
九、妇产急症 一小时
十、小儿急症 一小时
十一老人急症 二小时
十二环境伤害急症 1化学灾害
2辐射灾害 二小时
十三急救器材使用 1抽吸机
2携带式苏醒器 二小时
十四、救护纪录表填写 二小时
十五、大量伤患及检伤分类 二小时
十六、综合演练及考试(含笔试及术科) 综合演练之训练内容,
至少应包括「救护技术员教师训练手册」所列四个训练项目以上,
其余视各地区的需要而定。 十二小时
十三、研习时数及相关证照:课程全程参与者颁发结业证书并获得初级救护技术员;另
研习服务实习表现优良者,经国家考验营核可後可获聘为急救专科章之考验员。具教师
身分之服务员全程参与者,由童军总会函请相关单位给予研习时数认证。
十四、本计画呈理事长核可後施行。
台大罗浮群
荣誉评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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