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nyana (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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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童军标章嵌国徽 面临被撤销注册
时间Mon May 23 22:42:14 2005
※ 引述《hsiaotse (龙洞黄金谷5.10b)》之铭言:
: 童军标章嵌国徽 面临被撤销注册
: 中国童子军总会注册的童军标章(见图,取自网路),最近也出现类似「国徽、党徽」争议
: 。
: 非报系
: 【记者陈永富/台北报导】
: 中国童子军总会注册的童军标章,也出现「国徽、党徽」争议,而且面临被撤销注册的命运
: 。
: 最高行政法院判决认定,中国童军总会标章正中内嵌「中华民国国徽」而为标章主体,易使
: 大众混淆误认该总会为国家机构或政府组织,更未考量商标权具有「排他性专有使用权」特
: 性,若许童军总会注册该标章,无异使该会享有「国徽专用权」,因而撤销高行政法院原判
: 决,要智财局依最高行政法院意旨,重为适法之裁处。
: 中国童子军总会於86年9月1日以「国徽」为主要图识的标章,向智财局申请团体标章获准。
: 但高雄市一名连姓民众认为该童军总会标章违反商标法,易让人误认,向智财局申请评定被
: 驳回,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讼,也被判败诉,而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诉。
: 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决认为,商标法第37条明定:「相同或近似於中华民国国旗、国徽、国
: 玺、军旗、印信、勳章或外国国旗者」,不得申请注册。自不得以相同或近似於此等标记之
: 图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否则不啻系准许国旗、国徽、国玺等图样沦为商品标志,且使该商
: 品或营业主体具有排他性之专有使用权,严重损害国家及政府之尊严,有悖商标法立法意旨
: 。
: 何况童军总会标与各国童军组织标章徽章相较,除标章中央为中华民国国徽,下方附加「智
: 、仁、勇」三字,整体设计意匠完全相同,因童军标章已成国际童军组织通用标章,我国亦
: 应加以尊重,实无准许个人或团体专用之理。
: 【2005/01/10 联合晚报】
今天发生了一件尴尬又有趣的事~
(其实是有趣比较多啦...)
行政法的课跟老师请ICSP出国的公假
结果请完老师就开始说一堆有的没有的....
说中国童子军是中国军事化下的产物
童子军是英国的传来的
在德国的翻译是f........
意思是循找路的人
接着就提起以上这件案例
事後和学法律的同学讨教了一下
结论是商标可能是不能注册...
但是团体标章就未定论(找不到相关法条..)
不过老师课堂上的结论是不注册就不注册
照样用也不会死的样子...
老师是可爱的前任大法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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