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l335 (QL335)
看板NTUSTfinM98
标题[情报]财务金融所修业规范
时间Tue Jul 28 01:22:36 2009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财务金融研究所硕士班(一般生)修业规范
93学年第4次所务会议决议通过
96学年第2次所务会议修正通过
98年03月19日97学年度第6次所务会议修正通过
适用98学年度(含)以後入学学生
本所硕士班学生除须修习必修课程外,於毕业前须符合下列修课规定。
一、修习学分数36学分(不含毕业论文)。
二、
财金所课程至少九门课(每门课3学分),包括:
1.数量课程:至少二门课(线性模式、多变量分析、计量经济、时间数列分析、
随机过程、财务工程数学)。
2.经济类:至少一门课(管理经济学、总体经济学、博彩管制与产业分析)。
3.财务类:至少修习本所开设六门课。
三、
入学新生如於大学就学期间未修习「统计学」或「微积分」学科者,必须於
大学部补修,学分不列入毕业学分。
四、以上修业规范之审核,委由指导教授审核之。若有争议,提课程委员会议议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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