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xsimon (不正常爬虫研究所)
看板NTUST_Talk
标题[公告] peterpain於战文中犯他人隐私,水桶两周
时间Tue Apr 6 00:24:14 2010
文章内容我不复述,
peterpain先生於"电子系丙组教授"一文中,笔战时挖人隐私。
将笔战对象的个资於对方未同意的状况下公布。
我不是处罚笔战,而是挖人隐私这个行为。
这是自制白色恐怖吗= =+
援用板规三之一及三之五,水桶两周,期满来信。
其他人还想继续开战的,请战之成理。
像这种战到人的,我唯一不罚的理由是尊重言论自由。
但是再多那麽一点点,碰到人身攻击多一点点,
就不要怪我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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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科大透可板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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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501003 四工管四 黄震宇
板权所有,犯规必究~大家来冲人气吧XD
欢迎大家一起在台科透可板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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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28.48
※ 编辑: mrxsimon 来自: 122.116.28.48 (04/06 00:26)
※ 编辑: mrxsimon 来自: 122.116.28.48 (04/06 00:29)
1F:推 lsmking7219:虽然桶的是有道理 不过版规是不是需要加注这一条上去 04/06 00:32
2F:→ lsmking7219:会比较好呢 04/06 00:32
3F:→ mrxsimon:公布个资其实是直接违反法律的行为。 04/06 00:33
4F:→ mrxsimon:水桶两周很轻了。三之五条是"视情节处分" 04/06 00:34
5F:→ mrxsimon:这是板主群执法期间初犯,下一位想这样玩的就请自重。 04/06 00:35
6F:→ mrxsimon:peterpain先生顺便提醒,文章我已经备份。 04/06 00:54
※ 编辑: mrxsimon 来自: 122.116.28.48 (04/06 00:56)
7F:→ osir:没跟到= =+ 04/06 00:57
8F:→ mrxsimon:楼上是战意十足这样吗XD 04/06 00:57
9F:→ mrxsimon:我顺便推文也再警告一下,公布个资的标准很宽松。 04/06 01:01
10F:→ mrxsimon:基本上,有申诉即受理。请各位发言前三思。 04/06 01:01
11F:推 jim00325:FB是公开网站吧 请问一下这样真的有违反法律吗@@? 04/06 15:44
12F:推 lsmking7219:FB的确是公开网站 没有锁个资的话大家都看得到没错 04/06 16:45
13F:→ Deltaguita:...越来越有你个板的感觉 04/06 18:19
14F:推 silentwf:FB有隐私权设定...基本上透过google仍然无法搜寻到fb上的 04/06 22:40
15F:→ silentwf:资料,因此就这方面来讲,FB做得还不错 04/06 22:41
16F:→ silentwf:(对不起,我错了..还是找得到一点点东西) 04/06 22:43
17F:→ mrxsimon:D大你有意见可以寄信给全体板主。 04/07 09:56
18F:→ SeanShiau:D大 认真你就输了 看书卡实在 04/07 10:53
19F:→ mrxsimon:没有所谓输赢阿,有意见当然欢迎提出讨论。 04/07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