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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NTUST-TX-B92 看板] 作者: lingen (自己把路走出来) 看板: NTUST-TX-B92 标题: [文章] 破除英文学习的七大迷思 时间: Tue Feb 12 05:22:25 2008 破除学习英文的七大迷思 摘自 http://web.ntust.edu.tw/~WJHUANG/OW1-myth1.htm 如果你有机会向 英语很好的人请教他们学习英文的方法,并将他们的长篇大论综合整理 ,会发现这些方法其实十分类似。同样的,如果你观察那些英文老是学不好的人,也会发 觉他 们的学习方法及观念其实大同小异。既然如此,在我们花尽大把银子、追求英文进 步的同时,为何不老老实实的谈谈这些「有效的」与「无效的」学习方法及观念?在开始 探讨更有系统、更有效的学习方式前,让我们先来破除学习英文的七大迷思。 迷思一:英文真的可以躺着学! 处在这个凡事注重效率、讲求「速食」的二十一世纪,「快、狠、准」似乎是每个现代人 求生存的唯一法则。 可 不是吗?打开电视,到处是教人在五分钟做完家事、在十分钟做完一家人早餐、在一 星期减掉七公斤的节目。走一趟超市,到处充斥着三分钟微波冷冻食品、「二合 一洗发 精」、「三合一护肤面膜」,佳节过年,各家便利超商也用力推出「端午节/母亲节/坐月 子外卖套餐」。连包裹文件的运送方式,也由以往的邮寄进步到快 递与宅急便。 如果你往书店走一趟,更会发现一拖拉古「五分钟背三百个英文单字」、「三小时精通英 语会话五百句」、「十小 时英语简报速成」的书。你这时才恍然大悟:哇!原来学英文 也可以这样简单!就如同现在超流行的「日晒机」一样,不用长途跋涉到海边,只要躺着 睡它几个小 时,就可以晒出一身古铜色的肌肤;同样的,自己只要在家躺个几小时,英 文真的就会突飞猛进—从此考试只要凭直觉,闭着眼睛猜,就可以考高分、在pub看到 帅 帅的或美美的「外国人」,就可以随心所欲与之哈啦,不再「爱你/你在心口难开」… 老实说,「五分钟背三百个英文单字」、「三小时精通英语会话五百句」、「十小时英语 简报速成」真的很令人心动,但你只要看看身边的同学、同事、路人甲,以及那些广大的 、处在水深火热、被英语搞得紧张兮兮、精神衰弱的台湾同胞们,就知道这种噱头不可能 有效! 我 念完硕士回国後,曾在托福补习班教过。那时候大部分留学补习班打的就是这种「一 个月托福进步200分」的广告,而我教的第一堂课便是「托福听力解题/猜题 技巧大公开 」。我的责任是教同学在「尚未」听到录音带中的句子前,便可以凭一些稀奇古怪的方法 ,例如「削去法」、「同音法」等,将答案猜出个六、七成。 想 想看,这种招数多诱人啊!而事後也有很多学生跑来告诉我,他们用我教的技巧对付 模拟考或正式的托福考试,答对率真的提高的不少。有些同学还鼓励我,乾脆将 所有的 答题技巧结集成册,以便造福莘莘学子。现在想想,幸好当初没有真的这麽做,不然你想 想:「听力不需要『听』就可以答题」这种论调有多麽教坏囝仔大 小、多麽误国误民啊 ! 所以今天如果你买这本书的目的是取得英文考试的技巧、或在几天内大幅提升自己的考试 成绩,那对不 起,本书不适合你!请尽快想办法将本书退掉、转卖、乐捐、或充作午睡 时的枕头。但若你是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真心想要突破英语现况,甘心下工夫充实英文 , 那恭喜你!这本书绝对不会令你失望。 学英文其实没有捷径,更不可能一步登天,唯有用对方法,努力付出,按部就班,持之以 恒。英语毕竟不是速食品,打开包装、放在微波炉就可以充饥。虽然英文能力需靠日积 月累,但对付难缠的它还是有「撇步」的,只要建立正确的学习观念、找出有 效又有趣 的学习方法,学英文还是可以事半功倍。亲爱的同学:老师我求学时不会比你更聪明、更 有毅力,我只不过比一般人更早觉悟、更努力找出效率高的学习方 法罢了。所以如果我 可以精通英语,你当然也可以! 迷思二:背字典是增加英文字汇能力的不二法门 有些自祤英文程度很好的名人,在谈到学习英文的方法时,都会提到他们「背字典」的苦 工夫:一页一页,一字一字,凿壁借光,悬梁刺股。据我所知,到现在还有很多英文老师 经常鼓励(或强迫)同学「背字典」,彷佛只有藉由这种方式,英文才能进步,字汇能力 才能增加。 我 在此要郑重驳斥这种不论是非、拿起英文字典从 A 到 Z 死 K、却还沾沾自喜的行为 !因为单字量的增加,只有在这个单字对你「有意义」的前提下,才可能记得牢、记得久 。一个字若是在脱离上下文及情境 (context)的情况下强记死背,只可能在几天後、或 不常使用它的情况下自然遗忘。这是为什麽许多尝试背字典的同学常常抱怨「背越多,忘 越多,背越 快,忘越快」。 再者,天天抱着一本既乏味又无聊的字典苦读苦背,里面既无引人入胜的情节、亦无令人 精神为之一振的图片,有的只是一个接一个单独存在、毫无关联的生字,相信大多数的人 也都会受不了这种荼毒吧! 你或许会问:那何谓「有意义」的单字呢?老实说,一个单字对你而言可能有意义,对路 人甲或许就没有意义。为什麽呢?因为每一个人会有自己生活上、课业上、或工作上必须 用到的单字,因此对每个人而言,「有意义」的单字就是那些常常会遇到、也必须熟记的 单字。 举 例来说,一个医生因业务上的需要,必须熟记一些艰深古怪的英文医学名词,故他无 论如何必须想办法记住那些单字,而他因为从念医学院的时代就常常接触相关的 原文书 ,书中也充斥着这些医学名词,他要不记住这些怪字也难。之後他开业行医,一天到晚用 到、写到这些字,自然而然就不会忘记该如何拼写这些字。但这些对 医生「有意义」的 医学名词,对不学医的你可能没有多大的意义,因此你只需对这些字有点印象、或甚至完 全无印象,遇到时再查字典就行了,不需死记。 我 高中时超迷西洋摇滚乐,为了弄懂心仪的歌手到底在唱些什麽,曾经想尽办法猜单字 、问老师、查字典… 那种费尽心思、终於知道某个单字的经验,至今想来仍觉莞尔,但 也正因为这种对一件事物的喜爱与迷恋,让「英文」从此对我产生「意义」。它不再是一 个遥不可 及的语言;它摇身一变,成为帮助我了解英文歌曲及英语系国家的手段。 而信不信由你,英语一旦超越它只是一种艰涩的「外语」的界线,便变的和蔼可亲起来。 当记单字不再是一件「不可避免的恶」,而是你兴趣与成就感的来源,它便变得有趣起来 ! 因 此,你若真想增进英文字汇的能力,便应该依照自己的「兴趣」或「专业」广泛的阅 读。阅读的东西累积到一定的量,你便会自然而然「发现」有些字一直反覆出 现,这些 反覆出现而你又不甚了解的字,才是你真正需要去记忆的单字。当你去记忆得来不易的单 字时,也才能对这些字产生感情。这样情况下所记忆的字,再加上 有效的单字学习法( 请参考本书上册第一章),单字才能记得长长久久。 迷思三:阅读时遇到不懂的单字,务必查字典以求确实了解 很多台湾同学上英文课时有个好 / 坏习惯,那就是要把字典或翻译机摆在桌上或手摸得 到的地方。遇到这种情形,我总会问同学:如果你看中文不查字典,看英文干嘛查字典? 同样是阅读,只是语言不同罢了,为什麽要因为语言不同而改变阅读方法呢? 其 实,「阅读时频查字典」有两个很大的坏处。第一,阅读时查字典,你阅读的思绪常 常会因为查字典(或翻译机)的动作而被打断。通常等到你查完字义,回到文章 本身时 ,已经忘了两分钟前到底念了些什麽东东,只好再从头念起,多浪费时间啊!第二,除非 你有很好的英文基础,不然一翻开字典,一个字通常有两个、甚至数 个解释,这时你可 能要花很久的时间才能决定到底哪个解释才符合文章的意思,有时甚至还会完全搞错意思 ! 不过,字典当然有用,但字典叫做「工具书」,不是「教科书」,也不是「世界名着」, 不需要背、也不需要时时刻刻放在书桌上装用功,最好把它藏在床底下或扔到屋顶上,非 到受不了,不要随便拿出来查,但是一旦查了,就要强迫自己无论如何要将这个字牢牢记 住。 我 认为,阅读时对付英文生字最大的利器不是拼命字典,而是善加利用各种方法与线索 去「猜字」。你千万不要怕「猜字」或「猜错字」,也千万不要因为没有在第一 时间查 字典而後悔,因为如果你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见生字就查,你会把这个字的意思当成「理 所当然」,但是没有经过痛苦的学习,它的效果不见得长久,「人是 从错误中学习的动 物」,从错误中学到的单字,会令你没齿难忘! 当然,如果你不喜欢英文,也很少阅读英文文章,一开始阅读时一定会有很大的挫折感。 这时你便要从英文文章的「基本结构」开始下手,并且选择自己有兴趣且「适合自己程度 」的文章(亦即不至於让你信心全失的文章啦)。但是记得:千万不要动不动就查字典! 迷思四:学英文一定要熟背文法 对许多人而言,英文最令他们头痛的地方就是文法了。 不 可否认,文法在英文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阅读」与「写作」。阅读时,若你 不知道一个字的主词、动词为何,便很可能会误判这个句子的原意;写作时,若 你不知 道一个句子只能有一个主词、一个主要动词,则造出来的句子可能令人迷惑、不知所云。 但「文法」并不是英文的全部、也不应该是英文的全部。为什麽呢? 英 文文法何其多,其中的「例外」又更多,真的很令人心生恐惧!我国中、高中时,在 老师的教导下,也背了不知多少则文法,但就如同大部分同学一般,对文法仍是 懵懵懂 懂,一知半解。上了大学情况更糟,因为念的是中文系,有一段长时间没有「努力」学英 文,对英文文法更是害怕。那时候在校外结识了几个外国友人,迫於 现实必须用英语与 他们交谈。刚开始时我因为非常怕讲错话,因此总是结结巴巴,一句话要在脑筋里转好几 转才能挤出来。有一天,一个外国朋友终於受不了了: 「玟君,英文并不是只有文法! 你的发音很好,讲话时表情也很生动,就算你用错几个动词时态或几个片语,并不会妨碍 我们了解你在讲什麽,所以可不可以请你以 後不要太在意文法,毕竟语言是拿来沟通的 ,不是拿来陷害别人的!」 在我恍然大悟自己受文法的毒害有多深後,便下定决心, 再也不要自限於文法的框框, 丧失自己表词达意的机会。我找出文法中的几个超级大项(包括「假设语气」、「时态」 等),将「大原则」搞懂、不理会繁琐易混淆 的文法细节,然後根据「大原则」自行造 了几个我自己以为很酷也记得牢的句子,没事时便反覆背诵,并寻找机会用在日常生活中 。 有 一天,一个同学拿了一个她在英文书里看到的长达四十多字的句子来问我,说因为句 子太长,搞不懂句子到底在讲什麽。我念了一遍句子,便把整句话的大意告诉 她。她吓 了一跳,问我是如何做到的,我说我不知道,只是自然而然就知道。她便指着句中的 when,问我到底是「关系代名词」还是「时间副词」?某个加了 –in 的字到底是「动 名词」还是「现在分词」?我愣了一下,告诉她我已经很久没「思索」过这些东西了,实 在搞不清「关系代名词」与「时间副词」,以及「动名词」 和「现在分词」的差别,但 我因为读过许多类似结构的句子,自己也常常造相仿的句子,所以很确信这个句子就是这 个意思。她瞪着我,摇摇头,嘟囔了几句走开 了。而我却兴奋得从椅子上跳起来!因为 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已跳脱文法的窠臼,开始「驾驭」它了。 几个星期後,正当自己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我的脑子里有一个更大的声音回响着: 英文句子只有一个主要主词、一个主要动词,其他的都是废话! 「英 文句子只有一个主要主词、一个主要动词,其他的都是废话!」多麽简单的一句话 ,却代表了英文文法最精华的所在。所有的形容词、副词、介系词…等,都是为了 那个 主词与动词而存在!了解了这一点,我豁然开朗,多年来被繁琐的文法规则桎梏的心灵, 从此获得解放(关於这个重要概念,我在本书上、下册都有十分清楚的 阐释)。 自此而後我开始用一种「宏观」的角度看待英文,不再执着计较那些小小的文法规则;相 反的,在「听」与「说」上,我全力模仿外国友人讲话的模式、专注聆听与比较(「模仿 」在学习语言上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技巧)。 在「阅读」上,我不再将句子拆得支离破碎,因为这样会大大打破我阅读的乐趣。我只要 求自己了解大部分的文意,并且可以快速阅读。因为快速阅读,我得以看更多的文章,一 再加强不同句型在脑海中的印象。 等 到一旦要「写作」时,平常阅读时不知不觉记住的句型,就自然而然在笔间流泄而出 。有时候我看到自己写作时用的字及片语,反而还会吓一跳,想不出自己到底是 从哪里 学来的!写作结束前,我会针对不太熟悉以及平时较少用的文法细则与片语用等翻阅文法 书(此时就是我的文法书派上用场的时候),最後再用我的「一千零 一条文法」规则( 即「一个英文句子只有一个主要主词一个主要动词」)一一做检视,如此就大功告成了。 学英文,除了要有 「恒心毅力」,最重要的,还需有「冒险犯难」的精神。别忘了,语 言的目的真的只是「沟通」而已,试问:你宁可在脑里反覆思索半天,好不容易才挤出一 个文法 完全正确的句子,还是愿意暂时忘却文法的束缚,大大方方用你所知的英文书写 或与人流利的交谈?不骗你,当你练习英文的机会越来越多,英文程度越来越好时, 你 会发现自己无论在文法的细节上、或是在片语、惯用语等的用字遣词上,都会不知不觉的 进步哦! 迷思五:要学标准英语(发音),一定要找没口音的老外学 我 在大学教「英语会话」、「英语口语练习」的课时,常会要求学生做课堂讨论与即席 报告,并要他们下课後私下找同组的同学练习英语对话。每当我发现有些同学彼 此用英 文讨论或交谈时态度并不是十分积极,便会问他们何故。大家的答案都差不多:「同学们 的英语能力都差不多,发音也不好,这样彼此练习有用吗?」、「英 文会话要进步,应 该找老外来练习才对呀!」、「要练习发音,听录音带练习不是比较可以容易学得标准吗 ?」… 听起来蛮有道理的,不是吗?至於我坚持要同学彼此练习的理由到底是什麽? 第一,在台湾,虽然学好英语是共识,但平心而论,整个社会并没有提供一个有利於学 习英语的大环境。在这样的条件下,有心将英语学好的同学便要自己「创造」、 而不是 「被动」的等待别人提供一个全英语的环境。如果你能够与说英语的人士交谈,当然最好 ,但坦白讲这样的机会并非人人都有,而且很多外籍人士并不喜欢台 湾人不顾一切要与 之用英文交谈的心态,认为有被「利用」的嫌疑。况且很多时候,如果同学本身的口语能 力不是很好,也可能造成与外籍人士谈话不搭轧、甚或产 生沟通失败的情况。 另外,藉由电影、录音带、DVD、电视、广播或其他管道增加接触英文的机会当然很好, 但这些东西常有 地点、时间的限制。所以对一般同学而言,最好的练习英语口语方式, 其实是找一、两位志同道合、程度差不多的同学,在日常生活中无时无刻用英语交谈练习 。为 什麽呢?因为同学程度差不多,可以互相激励学习,不会有一方感到无聊,而且同 学间如果有一位同学程度稍佳、讲出某个较难的字汇或句型,通常也可以激起其他 同学 「见贤思齐」的决心,养成良性竞争,若遇到彼此都不知如何表达的英语方式,便可以先 记下来再请教别人。 第二,其实所 谓「标准英语」(standard English)或「没有口音的英语」( accent-less English),严格说起来并不存在,因为就算真有「标准英语」,其本身的 「标准」口音亦是一种口音;况且至今为止谁也无法决定到底何人的标准方为「标 准」 ! 对台湾人来说,美国人的英语或许属於standard English,也是「没有口音」的英语;但 对英国人而言,其英语才是道地且正确的英语。反过来说,很多美国人常爱开英国人的玩 笑,认为他们有严重的「英国腔」(British accent)。 就算在美国境内,特色鲜明的「纽约腔」、「加州腔」、「德州腔」等,更证明即便在美 国境内,南腔北调的情形依旧十分普遍。 至 於大家常在电影中听到的 Ebonics 或 Black English(黑人美语),并非只是「鄙俗 」、「不合文法」的美语;它形成的背後其实还富含了深刻的历史、政治、文化因素,可 追溯至其祖先数世纪前被贩 卖至美洲,成为黑奴开始。事实上,至今很多在美国黑人还 刻意保有许多台湾同学听来「怪腔怪调」的黑人英语,用以突显他们对自己种族、文化的 认同呢! 所 以说,如何界定或判断一个人讲的英语是「标准」或「没有口音」,其实是很困难的 事;如果因他人不一样的口音而去「歧视」别人,那更是万万不该,因为,换一 个语言 来看,如果你因为自己的「标准国语」而去歧视其他讲「台湾国语」(例如将「吃饭」说 成「粗唤」)的人,别忘了你也可能因为「不标准」的国语而被「对 岸」的人歧视哦! 最後我要强调的是,在这个已经全球化的时代,身为国际人的你,不可抱持「要学英语发 音就要学标准英语发 音」的心态,因为不管接不接受,你会发现你要面对的「外国人」 将不只是美国人,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你的客户可能讲着印度腔英语、日本腔英语、 法国腔英 语… 等等,难道你要拒绝与之交谈或「要求」他们讲你在英语练习录音带中听 到的「标准英文」吗? 迷思六:「学英语只要把语言本身搞懂就好」 我 在美国求学多年,前几年最令我感到挫折的,不是念书考试时的辛劳,不是日常琐事 的烦扰,而是在与一群美国朋友聊天时,那种「每个英文字都听得懂,却不知哪 里好笑 」的那种尴尬感。偏偏美国人又最爱讲笑话、电视里每天播的又是情境喜剧、好笑的脱口 秀,相信我,那种「众人皆笑我独茫」的滋味真真不好受!! 在教学生涯里,我也认识很多同学,为了要提升英文能力,每天埋首於字汇表、文法书当 中。他们认为只要花功夫苦读,无论如何应可将英文「练好」。另有一些外文系的学生, 虽有不错的英文能力,却对英语系国家了解有限,因此面对外籍人士较深入的谈话内容时 ,往往不知如何应付。 这 些同学可能忘了,语言的学习不该是一个封闭的过程,而是个与人互动、与时俱进的 过程。他们也可能不了解文化与语言的「互依性」 (interdependence)及「互连性」( interconnectedness)。着名的教育学家 Henry Trueba 曾说过一句很重要的话:「语言 是文化的中心;而文化亦是语言的中心」(Language is the heart of culture and culture is the heart of language.)。因此我可以很肯定的说,一个学语言的人若不 能深入了解语言当地国的文化,包括政治型态、社会制度、风俗习惯、经济活动、历史等 ,则 这个人无法将此语言学得透彻。 为什麽呢?让我先举几个例子。 有些同学常用 Orientals 形容自己东方人的身分,殊不知这个字其实含有很深的对东方 人及亚洲人的歧视(此字应翻成「东夷」,而非「东方人」)! 其他歧视亚洲人的字还有很多,包括歧视中国人的 Chinamen(但我还是常听到不知情的 同学使用此字)及 Chinks、歧视日本人的 Japs 或 Nips、歧视菲律宾人的 Flips、歧视 韩国人的 Gooks 等等。 另 外,美国的黑人可以彼此间昵称 Nigger,但若听到其他族裔的人如此叫他们,便会火 冒三丈。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美国政府当初为了弥补前人对黑人的不平等待遇,将黑人重 新定名为 African American,但却也引起许多在美国拥有独立自主生活的黑人不满;一 方面他们虽承认祖先来自非洲大陆,另一方面也想表明自己在经过多世代的努力後,已 在美国拥有自由民主且富裕的生活,与现在仍在非洲,饱受饥荒、战争、疾病、文盲所苦 的非洲人不同,因此对 African American这个称号的认同度不高。黑人历经多次名称上 的改变,由 colored people 到 people of color,在1960年代左右,人权运动(civil rights movement)萌芽後,为了展现自我认同,一些黑人提出 Black is beautiful. 的 口号,现在很多黑人还宁可你称呼他 Blacks 而非 African American 呢! 还 有就是美洲大陆的原住民 Indians(印地安人)。从西元1792年起,美国人在每年十 月十二日或十月的第二个星期一都会庆祝「哥伦布日」(Columbus Day),用以纪念义大 利航海家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哥伦布这位「伟大的航海家」的形象也一直深植於 许多人心中。然而根据历史记载,当年哥伦布与随 从的欧洲人到达美洲,对心目中「茹 毛饮血」、没有知识文化的印地安「土着」,其实犯了下许多令人发指的罪行;放狗撕咬 原住民、强迫他们替白人淘金、达不到 要求就杀戮等等惨绝人寰的事情层出不穷。 对当时的欧洲人而言,他们的确「发现」(discover)美洲大陆,但对当时在美洲大陆居 住已久的「原住民」--美国印地安人而言,他们原本居住的地方并不是被「发现」( discovered),而是被「占据」(occupied)或「征服」(conquered)了。 由此可知,一件事情的真相时常因为背後的政治、历史、权力关系… 等因素而被扭曲, 唯有对事事抱持开放的态度、培养预期复杂事物的能力、并时刻检视自己知识建构的过程 ,才能用多元的角度去解读事件,厘清事实的真相。 在 美国,这几年已开始有原住民对「哥伦布发现新大陆」(Columbus discovered America.)这句话感到不满,纷纷要求政府在媒体及教科书等处做修正,还原历史真相。 在一些志士仁人的奔走下,美国政府虽做了某种程度的努力,但在 许多美国人心中,一 提到印地安人,脑中还是不免浮现那满脸纹彩、野蛮又落後的形象,这可以从许多球队喜 欢用与印地安人相关的名称(例如 Redskins)或影像(例如满头羽毛、手持矛箭)来当 做队名或队呼看出。 另外,有关印地安人的俚语或字汇也有许多带 有负面之意,例如有个谚语是这麽说的: The only good Indian is a dead Indian.(唯一的好印地安人就是死掉的印地安人,意 指「没有一个印地安人是好人」);很多父母形容孩子不听话时也会说:They have been acting like wild Indians.(他们闹得像野印地安人似的);英文里甚至有一个词 叫做 Indian giver,意思是「送人家礼、後来又跟人家索回」的意思,如 He is an Indian giver. 就是说这人不够意思,送人东西後又向人讨回去。 接下来让我们看点轻松的。许多人乍看到以下这个句子: She is the chair of the Department. 可 能会搞不懂为什麽「人」会与「椅子」扯上关系?但若你知道 chair 这个字是从 chairman 演变到 chairperson、再演变到 chair、而现在又有趋势回到 chairperson 後,你就会恍然大悟了。原来英语是个很「大男人主义」的语言,「商人」叫 businessman、「业务员」叫 salesman、「风云人物」是 Man of the Year、连「人类 」都叫做 mankind,完全将我们伟大的女性排除在外。 在女性意识抬头後,许多女权主义者纷纷要求将女性包含在语言中。於是女 的 businessman 变成 businesswoman,女的 salesman 变成 saleswoman,女的 Man of the Year 变成 Woman of the Year,mankind 变成 humankind 或 human beings。女权 意识高涨的人甚至不爽 history这个字,认为是 his 与 story 的结合,而硬要将「历史 」这个字改成 hertory! 但过了一段时间後,人们又觉得这样区分很是麻烦,乾脆创造一些「中性字」,免去争议 。因此 businessman 或 businesswoman 又统一变成 business professional, salesman 及 saleswoman 统一变成 salesperson,Man of the Year 及 Woman of the Year 统一变成 Person of the Year,而像 chairman 或 chairwoman 则省略成 chair。 但一段时间後又有人觉得像 chair 这样的字实在矫枉过正,听起来既滑稽又别扭,因此 近年来又改回 chairperson。 好,现在请问,「警察」、「国会议员」、「邮差」的英文是什麽呢?别忘了要「女男平 等」哦! 以前/现在/中文 policeman/police officer/警察 man-made synthetic/artificial manufactured 人工的(非天然的) foreman/supervisor/工头、领班 mailman/mail carrier/邮差 congressman/congressional representative/国会议员 另 外要注意的是,写文章时,以往指称「人」时,用的都是「男性」的 he、his,例如 :Everyone should love his parents.(凡人应爱其父母)、Man is his own worst enemy.(人是自己最大的敌人)、The folly of one man is the fortune of another. (一人的愚痴乃他人之福气)等等,但男女平权的概念兴盛後,我们一旦提到「人」时, 就必须「男」、「女」皆用,因此很多时候你会看到一篇 文章中出现许多下列的写法: he or she、his or her、him or her、s/he 或 his/her,例如:Everyone should love his or her parents.、He or she who loves animals is trustworthy.(爱动物 者值得他人信赖)…老实说,这种写法还挺烦人的! 因此就有人提出来,遇到这种情形时, 能用「复数」的人称就用复数,因为「一个字」 的 they、their 或 theirs总比「两个字」的 he or she 及 his or her 来的简单省事 !如果不能改成复数,则要找一些「中性」的字,例如: person、human beings 来代替 。因此上面举的那些例子,最好是改写成下面的这些句子: Everyone should love his or her parents. 改为 People should love their parents. Man is his own worst enemy. 改为 Human beings are their own worst enemy. The folly of one man is the fortune of another. 改为 The folly of one person is the fortune of another. He or she who loves animals is trustworthy. 改为 People who love animals are trustworthy. 由此可知,语言的演变与当时的社会制度、权力结构等有极深的关联,英语若要学得透彻 ,对英语系国家深入的了解是必须的。 另 外,在美国,许多自由派(Liberals)或改革解放派的人士十分重视人道关怀及少数 民族或弱势团体的权益,主张在言语行为上须避免对弱势族群流露偏 见,特别是在种族 、性别、性别倾向、或生态等议题上。这些自由派及改革解放派的人士因此很看不惯一些 「保守派」(Conservatives)在指涉社会 上较弱势的人士时所流露的轻蔑与不尊重,批 评这些人讲话通常「政治不正确」(politically incorrect),并强力主张大家要无时 无刻使用「政治正确」的用语。一时之间在有心人的倡议下,许多以往惯用的词汇只要被 扣以带有「政治不正确」的 帽子,便会引来众人挞伐。 这几年来许多美国人为了要确保 politically correct(政治正确;意指用词遣字时小心 翼翼,务求不歧视任何社会上「较不幸运」的人士),纷纷改变以往对社会上弱势族群的 称呼。例如:将以往通称 外国人的 alien(其实这个字也是「外星人」的意思)改成 expatriate,将听起来不事生产的 housewife(家庭主妇)改为较好听的 homemaker, 将 janitor(工友)改成很专业的 sanitation engineer(公共卫生技师)等。 这些年来,一些美国人为了显示自己拥护 politically correct的决心,还喜欢将字造的 很长,或在字尾加上 -challenged。例如,说一个人「弱智」(He is retarded.)是很 无礼的,必须说这个人「智力上受到挑战」(He is mentally-challenged.);同样的, 称人家「矮子」(He is short.)很过分,要说「这个人在垂直高度上受到挑战」(He is vertically-challenged.),当然,照这种标准批评一个人很丑(He is ugly.)是很 伤人的,必须说 He is aesthetically-challenged. 现在科技发达,但连要骂一个人是 「电脑白痴」,都要说 He is technologically-challenged. 你说夸不夸张? 以前/80年代/90年代 deaf(耳聋)/hearing impaired/aurally-challenged blind (眼盲)/sight impaired/visually-challenged fat(肥胖)/big boned/alternative body image 不 过近年来也有人批评,若要事事做到 politically correct,那几乎有一半的英文字 都可以找出问题了!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三个字的「演化」过程。你是不是觉得有些可笑 呢?所以近年来当人们用到 politically correct 这个字时,很多时候反而是嘲笑那些 处处怕得罪人,专爱讲「外交辞令」,却搞得自己「里外不是人」的人或政策了! 迷思七:一个人如果没有从小学英语,以後就算再努力,英文能力都不可能太好 台 湾坊间的儿童美语补习班在招揽生意时,都会打出「不要让你的孩子输在起跑点」之 类的口号,文宣中也常出现类似「迷思七」这样的文字,彷佛在恐吓最舍得花钱 在小孩 身上的台湾父母:如果你不尽早让你的小孩补英文,他就会「前途无亮」,一辈子毁在你 手里!难怪不管经济多麽不景气、百业如何萧条,儿童美语补习班、 双语/全美语幼稚园 仍欣欣向荣,大赚其钱。 可是,儿童美语在台湾兴盛了十多年,这些从三岁就开始学美语的小朋友,到底是不是个 个都如补习班所说的,成为美语小天才?而那些当年被父母抓去南阳街英语补习班补得天 昏地暗的青少年,现在是不是个个英文聒聒叫呢? 那麽,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心态,逼得那麽多的家长不顾一切也要剥夺孩子的童年,将他们 送进美语的牢笼呢? 根 据国外许多学者的研究,在孩子小时候进行双语教育(bilingual education)虽然很 好,但小孩子母语的发展远比第二外语重要,因为小孩在学第二外语时,之前在母语中所 学得的概念可以大大帮助他们有效的转换为第 二外语中相对应的概念;而且孩子就学後 ,根据母语所建立的智识及课业发展,也可以当做学习第二外语的重要基础。另有一些研 究指出,小孩母语发展的程度是其 第二外语发展的重要指标,亦即如果母语程度较高, 通常第二外语的成绩也会较好。 老实说,要小孩子越早学英语越好的想法或说法,国内或国外的研究众说纷纭。而且台湾 的一些研究也显示,小孩子如果在幼稚园学英语、但进入小学後没有继续学的话,英文程 度将只停留在原先的程度,甚至退步。 再 者,台湾所谓的双语幼稚园,绝大多数只是聘请会讲美语、不懂儿童学习理论的教师 带领学童成天唱唱跳跳、玩游戏。这些活动对於孩童全面美语能力的提升并没有 多大的 帮助。如果孩童本身的智能还在刚发展的阶段,认知架构发展很有限,在这个阶段学美语 ,充其量只是将孩子教育成一只只学话的鹦鹉。这也是为什麽有些在 美语补习班很久的 小朋友,会说出发音极漂亮、乍听之下很不错的简单句子,但如果要稍微深入与之交谈, 他们就会完全无法应对。同样的,这些小朋友平时欠缺 读、写英文的机会,一旦进入中 学,面对除了「会话式英文」(conversational English)以外的国中「课业英文」( academic English)、便会出现成绩一下子倒退许多的情形。 「尽早学英语」这个迷思其实也让许多过了「青春期」的人得到一个好藉口:「反正我如 果没有从小学好英语,以後就算再如何努力也不可能把英文学好,乾脆放弃算了!」但是 过了一定年纪的人,真的就再也学不会英语吗?非也! 根据第二语学习理论,「大人」与「小孩」在学习第二语时,有以下的差别: 第 一, 小孩因为发声器官尚未发展成熟,故较有可塑性,通常经过教导後能够发出母语 之外的音;相对的,大人因已过青春期,发声器官发展成熟,很难再做改变(例如一 个 人的母语若无卷舌音,碰到第二语的卷舌音,舌头便很难卷起发音。这是为什麽英语的 r 对日本人来说通常很难)。这也是为什麽如果小孩子在青春期学会第二语的发音,将 来可以讲出如「母语」般发音的第二语,而成年人却很难的原因。 第二, 小孩子因为通常比较不怕犯错,因此较勇於练习第二外语。这种特性会帮助他们 进步神速;反之,大人因有较强的「自我」(ego),也较敏感故,无形中也减低许多练 习的机会。 第 三, 成人虽然在发音上比不过孩童,但因为有高於孩童的智能、分析、思辨能力,以 及良好的母语认知,因此对於需要较高「思考层次」的外语活动(例如:写作、阅 读、 文法结构、辩论等)有较好的掌控。另外,凭着良好的学习策略,一个成年人就算很晚才 接触第二语,也可以凭藉其心智的成熟度以及努力不懈的精神,将第二 语学到臻至完美 的境界(除了「发音」),这样的例中外比比皆是! 所以说,学好英文永远不嫌晚。亲爱的你还在等什麽呢? -- OD──┼ ┼ 曾几何时│我习惯了用 这样也好 ┼ 这四个字来代替│自己心中的遗憾 ─┼─ ┼─┼┬┼┼ ─┼ └┼ ─┼┬┼ ┼─┼ 遗憾越深 我用的次数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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