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489360452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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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 刚刚看到的新闻...
时间Thu Apr 12 11:37:20 2007
媒体将不得出现「疯汉」、「人魔」等歧视精神病字眼!立法院昨天初审通过精神卫生法
修正案,明定传播媒体不得使用与精神疾病有关的歧视性称呼或描述,不过,卫生署官员
也透露,就连「乱来」、「乱吼」等字眼也不行,未来恐怕将引发争议。
传播媒体违反此规定者,可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更正;届期未更正
者,将按次连续处罚。
乱吼狂叫 字眼也不可出现
行政院卫生署副署长陈再晋表示,媒体经常出现污名化精神疾病病人的报导,动辄使用带
有歧视性的「疯汉」、「人魔」、「不定时炸弹」、「狂人」等字眼,甚至把一些伤人、
自杀行为,全与「疑似精神病人」连结,不仅与事实不符,还误导阅听大众对病人产生歧
视。
他甚至说,「乱来」、「乱叫」、「乱吼」、「狂叫」等字眼,「狂」和「乱」都有负面
价值判断,媒体应考虑就以「大声叫」等具体行为描述,不该出现歧视性字眼。他强调,
此法若通过,卫生署将邀集相关单位讨论共识,订出歧视性字眼准则。
不过,康复之友联盟秘书长滕西华则说,此条款是希望媒体不要污名化报导,造成许多已
康复或复健良好病人的沈重压力,「人魔」、「疯汉」、「疯子」等字眼应该禁止。
但她反对此条款扩大解释,甚至把「乱来」、「乱叫」等字眼放入,她说,此条文希望媒
体能正确报导资讯,不要误导阅听人歧视精神病友,如果过於扩张解释,恐怕会造成媒体
寒蝉效应,反而让社会陷入草木皆兵的紧张关系。
此外,基於保护病人隐私权,修正条文也明定,未经病人同意不得对病人录音、录影或摄
影,并不得报导其姓名或住(居)所。
法若通过 将订出歧视准则
未来紧急安置精神病患不得超过五日,其中两日内必须完成强制监定,若五日内仍无法取
得强制住院许可,必须停止紧急安置。此外,原本每隔六个月医师评估住院的期程,也缩
短为六十天,避免出现无故强制囚禁精神病人的恶例。
滕西华说,过去只有两位医师审查强制就医,经常出现误诊关人的情形,包括新光和万芳
等医院都曾出现类似案例,台湾高峰期还曾有一年多达一万多件的强制就医案件,花了四
亿元的医疗经费,经卫生署改善,去年虽然减少为两千多件,但还是有不少可以改进空间
。
新法也明定,对病人不得有遗弃、身心虐待、留置无生活自理能力之病人於易发生危险或
伤害之环境、强迫或诱骗病人结婚、其他对病人或利用病人为犯罪或不正当之行为。违者
可处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公告其姓名。
此外,为符合人权潮流,立法院也删除现有「长效荷尔蒙植入手术」等化学去势的治疗条
款,台湾精神医学会理事长陈乔琪就说,对病人注射女性荷尔蒙,只能阻止病人勃起,无
法阻断性慾,为了达到快感,病人反而什麽都做得出来,衍生更多问题,且现有其他药物
治疗的效用较好,化学去势的做法确不宜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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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utdiff:那我就放弃这个代号了 回家再努力想社长的外号去~~~ 04/13 11:16
2F:推 pocan0408:我想....加到1分钟的时候这篇推文应该爆了。 04/13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