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esar777 (pret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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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企业竞争法相关新闻---好乐迪与钱柜合并案(2)
时间Fri Apr 17 08:54:1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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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柜好乐迪合并案 公平会第三度拒绝
更新日期:2009/04/16 20:51 江佩君
针对好乐迪和钱柜的合并案,第三度遭到公平会禁止,公平会今(16)日表示,以双方市场
规模来看,全国市占率超过一半,在大台北地区市占率甚至超过9成,根据考量双方合并
後限制竞争的不利益,会大於整体经济利益,於是再度禁止两者结合。面对结合案被否
决,好乐迪则表示,非常遗憾!
曾经红极一时的KTV业者好乐迪和钱柜,受到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业绩大受冲击接连关闭
分店,於是双方想要透过合并来减少成本的支出,但仍因属独占市场的原因,第三度遭
到公平会禁止合并。
好乐迪发言人李俊德表示,受到不景气影响,好乐迪今(98)年第一季的营业额和去(97)年
同期相比下滑了3.4%,而3月份更是滑落了6.5%,而第一季的来客率已下降了10%,预计今
年度业绩不甚乐观。而好乐迪在民国90年时全台有60家店,但目前只剩56家,若双方结合
後,预估一年可以省掉1亿的成本。
公平会副主委吴秀明指出,公平会禁止两者合并主要有三点考量,第一,钱柜和好乐迪是
市场上的两大业者,全国市占率超过一半,在台北县市的市占率更超过9成,全国其他上千
家业者加总起来的市占率不到1%。若两大业者结合後,会消灭最主要的竞争关系,成为独
占。
其次,结合後会对上游的伴唱带业者,产生独买力量,垄断业者的采购谈判筹码强大,造
成上游业者抗衡力量削弱。最後,对消费者来说,最好的保障,就是保有市场竞争。
而好乐迪与钱柜结合的主要目的,在於节省成本及拓展海外市场,公平会综合上述考量认
为,双方结合後限制竞争的不利益,会大於整体经济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2条第1项规
定,再度拒绝双方合并的申请。
吴秀明也表示,在不景气时,业者若透过效率、弹性、创新等作为,竞争反而能使业者从
不景气中脱身。
面对公平的决议,李俊德表示,非常遗憾!至於後续会不会再申诉,则要视董事会的决定
。
但在不景气中,企业的联合行为有无例外,吴秀明指出,根据公平法第14条第2项,垂危
事业可提出的抗辩可包括,不予结合就退出市场、或短期内债务无法解决,若有以上事实
,公平会将重新考量合并的可能性。
以国外来说,双方具有垄断市场的结合个案非常稀少,吴秀明表示,除非对整体经济会产
生重大影响,才有可能允许其结合,以最着名的波音V.S.麦道案,当初是因为麦道公司表
示不允许结合就退出市场,美国当局考量到会造成失业率提升,加上麦道拥有庞大资产,
退出市场後,对经济会产生重大影响,故双方才能合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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