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ieskaty (辛苦的研究所苦日子来临ꐩ
看板NTUSTMBA93
标题Re: 市场集中与获利的再思考--Conclusion部份
时间Fri Apr 8 14:32:38 2005
真的很感谢你......
虽然我等不及自己先写完了....
不过能像你这麽有同学爱又英俊挺拔的同学,
真是值得...
※ 引述《dino23 (兼具温柔与霸气)》之铭言:
: 有头有尾
: 就把尾巴的结论也顺便翻了
: 其中中间也有翻啦
: 只是方法论是很烦的东西...
: 上学期财管看了大概三十篇这种东西...
: 我想中间的检定其实很简单
: 他只是要告诉我们
: 他有很多[充分]的证据来表达他所要表的意见
: 所以我就直接到结论了
: 结论与反托拉斯政策的一些延伸
: 在传统派跟修正派两者之间的争论往往在於:
: 到底是市场集中度跟纯利润间的关系能反映出完全竞争跟独占的差异呢
: 还是市场集中度跟PCM之间的关系才是可以反映出的呢
: 一个应该是没错的的看法是--两个都可以
: 当然这样的结论是很没有深度的
: Chmaberlin跟Schumpeter比我更早提出这个论述 而且讲的比我还好
: 所以想就把它当作一个不证自明的证据好了
: 不管怎样
: 这篇文章焦点是在於不管市场是完全竞争还是不完全竞争
: 以前留下来的智慧告诉我们 资料显示出 应该是与完全竞争一致的
: 传统派跟修正派的争论一直环绕在去集中方式的政策
: 但现在去集中的口号在反托拉斯议题里面已经被并购权这个口号取代
: 这暗示我们以上检定的结论在於
: 政府管理并购政策应着重在这些合并者是否有如资料显示般的进行
: 举例来说
: 你可能会预期在市场出现集中并且价格变便宜的过程
: 并购者会在这个时机进行并购
: 证据在Peltmen曾写过的文章跟我这篇文章当中显示出
: 在1947-82这些年的确是这样的
: 并不是先有并购 然後在产生集中并再利用成本优势去降低价钱赶走对手
: 这是完全不对的
: 因为反托拉斯的管制当局不会放手让这种事情发生呀
: 因此这样的结果不可以拿来当做水平合并之後产生效率的证据
: 当然
: 关於接管别人公司 一定是绩优公司去并购那些表现不好的公司
: 有些合并後还会出现大量盈余呢
: 这也可拿来当作一个假设(作者的意思是 可拿来假设诟病并可产生效率)
: 只是这些盈余等等都是并购者的宣称
: 其实你想想 这些宣称都是不清不楚的
: 因为合并之後 被合并的公司就不见了
: 那些合并人的当然就直接接管他们公司的股份 这样不就可以拿来宣称有成长吗?
: 所以说这种获利基本上 就是不清不楚 (作者暗指合并依旧无法产生效率)
: 还要更多证据吗?
: 告诉你一个值得思考的证据
: 在合并後的两三年内 这些公司常会在统计上显现出巨大的亏损哩
: Ravenscraft跟Scerer没办法找出帮这些公司增加获利的证据
: 他们说在会计上也好或者股价上也好
: 合并者应该是没办法产生效率的
: 最简单有力的证据是Lichtenberg跟Siegal提到
: 工厂要是换老板 平均来说会比其他工厂的生产力要来得低
: 至少经过七年之後 也才回到跟其他没换老板的工厂一样的水准而已
: 虽然他们两人得到在T检定上的显着结果
: 但在经济的意涵上其实没多大意义
: 重点在於 他们告诉我们
: 虽然政府政策总是不鼓励并购
: 但其实合并这件东西已经被过度修正了 并购没那麽严重
: 所以呢 市场中的竞争者应该是要注重生产力 而不是并购
: 你或许说 这不过是特殊的情况
: 但我跟你讲 没有其他证据显示我论点是错误的
: 尽管集中度提高不能把降低成本当作是内生的优势
: 但提高集中度却可以在获利上表现出来他的优势 (我想作者在暗指没有效率也可以赚钱)
: 历史资料显示 市场可以视为寡占
: 不管是哪一种寡占 只要一个人拥有两家公司 就会让市场没有效率
: 再深入看看
: 这些结果透露出集中度提高的同时 成本跟价格都会提高
: 但这可能性的机率实在太难掌握
: 因为集中度跟成本的关系在1970年之间的变化
: 应该要归因於70年代本身 而不应该看成产业的动态调整标准
: (我想在七零年代有石油危机 数位革命等等一堆东西 所以变因太多吧
: 对不起 这又是我自己的意见.. ><..)
: 不过尽管机率很小 但还是要把它视为一种动态调整的标准可能性保留 不要忽略
: 理想的并购政策应该要考虑反托拉斯当局跟法庭的因素所带来的不完美
: 所以假如说有强烈证据显示效率来自於合并 而不是因为集中产生的勾结
: 那就不应该去阻挠这些人合并嘛
: 但还有一点
: 若是有任何证据显示这样的结果会导致价格攀升的话
: 就需要比较严格的管制了 至少要比雷根当局严才行(这是十五年前的文章..唉..)
: 这不是说效率不会因此产生 也不是说去防止效率产生
: 而是说
: 整个前提在於要是有合并者违反了任何规定 或是做了违法的事情 都是不对的
: 所以这些并购者要负起责任去证明 你们的效率是真正的效率
: 而不是来自於你们的违法合并
: 完
: ...好鸟的文章
: 简直比 [各种选择权评价模式优劣以及市场绩效跟获利高低比较] 还要来得鸟...
: 不过做学问就是这样吧...
: 难怪我没念博士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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