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or (也许哪天终能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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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我刚刚坐了校车...
时间Sun Nov 16 00:09:34 2003
※ 引述《Rainsalt (我的亲爱玛琳鱼)》之铭言:
: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杭州南路是返回法学院顺路的,
: 而杭州南路司法新村那一带,"默契上"都会有一站让教职员下车,
: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宿舍啦。
其实根本是"规定上"确实(上下班时段的那些班次)有站可供教职员上下车
校车时刻表上可以注意到 路线跟停站都有白纸黑字的
不过问题正在於 有此必要增站这些地点吗
( 增站..其实匠说逻辑上已经先认定那些站是多出来的啦^^" )
因为那些绕路的班次正是上下班的时段 已经够塞车耗时的了
却要为了"谋福"少数教职员工再去绕一大圈路,尤其这路特别塞
而今校车时刻已随上课时间作了调整 使这些停靠点的利用率更降
咱合该用手上的笔 提醒负责制定路线的高官尽快去作些必要的反应
就当是为"图利"那些塞在校车上的沙丁鱼们 少塞20分钟总不是坏事吧
: 其实 我也曾经拜托司机让我在顺路途中下车
: 我是觉得只要不是特地绕路,又是公车可以上下的地方,就没有关系吧。
不能同意你再多 不过我个人意见是倾向於"中途"不靠站啦
就是 像规定上是停傅钟 可没赶上的同学在椰林大道近警卫室
甚或出校门要转新生南路的地方上车,ok~ 反正本来就要减速的
开个门罢了 并不影响其它乘客的权益 举手之劳作善事,good
不过如果在罗斯福路的内侧车道加速到半路 却要减速ㄎㄠ到路边靠站停车...
嗯..如果今天要自强号去停万华站 我想其它乘客应该不会开心吧 :P
所以"顺路"的定义也是须要界定清楚的 以其它乘客的权益为依归~
: 喔 我是不清楚学校跟游览车公司契约是怎麽打的
: 不过应该只限定要在固定时间必须出车接送吧,
: 但能够追究游览车公司的部分,应该是误点,服务态度等问题
: 不要搞错对象....
推最後一句 动笔时定要厘清责任归属 谁有哪些地方没做好,
谁又有哪些地方做得特别好 都该论分明 才堪称春秋之笔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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