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ke (翎)
看板NTUSLC
标题[情报] 手语翻译员培训进阶班招生
时间Thu Jun 23 23:36:14 2005
台北县政府委托办理「九十四年度手语翻译员进阶培训课程」
招生简章
一、办理依据:台北县政府「九十四年度手语翻译员进阶培训课程」委办案办理
二、办理目的:积极培训手语翻译人才,以提供听障者无障碍环境
三、招训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优先,但均须通过评审委员测试
1.年满二十岁,高中(职)以上毕业,且有基础手语经验者
2.设籍台北县或於台北县从事听障就业相关服务者
3.对手语翻译学习有兴趣,自认为有恒心、毅力可完成课程,以听语障家属为优先
四、受训办法:受训学员请假(旷课1次视同请假2次)时数,超过全期训练学科总时数
1/5,或术科总时数1/10或受训学员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发给证书;
无故退训者(特殊重大事由检附相关机关证明并报经劳工局同意者除外)
,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局主办或补助(含委托)团体办理之相关培训班别
五、招收名额:正取40名,备取10名(开训後一个月内若正取学员因故退训由备取学员
递补)
六、报名方式:亲自或委托,邮寄、传真或E-mail均可,需附上简历(自传)
七、报名日期、地点:即日起至7月8日止,本会会址
八、甄选时间、地点:7月9日,上午09:30起,於本会办理,并请携带身份、学历证明
文件
九、通知录取:7月11日起三天内陆续通知
十、受训地点、期程:台北县板桥市近捷运站或火车站(确定後再通知);94年7月18日起
至94年12月止,每周1、3、5晚间6:30~9:30及不定期周六,共
计200小时(含课堂及课外实习)
十一、学员权利:经录取後学费全免
学员义务:受训期间需尽100小时之服务义务及遵守相关规定
由台北县政府核发结训证书
中华民国启聪协会
会址:104台北市中山区锦西街4-4号2楼
电话:(02)2521-9876 传真:(02)2521-9726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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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并非贵社社员
不过我想或许贵社对这些消息会有人有兴趣
如果有叨扰之处,还请见谅^^""
如果有任何不合宜的地方
那麽就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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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91.18
1F:推 carrousel:不会砍的 欢迎欢迎 ︿︿ 220.137.35.94 06/24
2F:→ carrousel:不过星期三好像会跟社课冲堂阿.... Orz 220.137.35.94 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