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gjlsfhk123 (adgjlsfhk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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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台大学生会自治规程释义--序论
时间Wed Dec 16 01:20:5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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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台大学生会自治规程释义--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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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1-05-26 01:57:24 PST
学生会自治规程特刊
学生宪章立法说明1990.5.24
学生会、学代大会章程推动委员会制作
五月,是中国学生的季节,燃烧着追求真理与反对不义
的火焰。在台大,经过长达八年的努力、牺牲、前仆後继
,学生自治最高典范一一学生宪章,终於在今年三月经学
代大会三读通过,并将於五月三十一日连同会长、院代选
举时并交全民复决。汇集前人的心血,在这动荡纷乱的大
环境下,宪章的复决,实具有莫大意义。
为使全校同学能清楚了解宪章的精神与意涵,我们特别
制作了这份「学生会自治规程特刊」,邀请数位学生宪章
起草人,以及这一年来热心推动宪章审议的学生代表,分
别就宪章各部分以及宪章推动的历史过程,进行说明。
宪章的产生,代表学生自治跨入一个新阶段。今後努力
的方向,走学生自治的「曰常生活化」。热切期盼所有台
大同学,能够贡献智慧热诚,共臻大学理想之境,并进而
推广社会,贡献国家。
章程路,何其远!
郑文灿
(注:郑文灿,台大社会学系毕业,现为桃园县议员)
《学生宪章》是普选运动及自由之爱运动的直接产物,它所标
示的学生自治理念,最初只是少数学生对大学的浪漫憧憬,必须
要透过体制外的行动来争取,但是,今天学生宪章的复决投票,
已经使学生自治获得制度性的保障,而不再只是规范性的声称而
已。这个运动/制度化的过程,也就是和台大改革运动的过程一
致。
学生宪章的推动过程,大概可以分作四个阶段,我们在此分别
讨论它的意义:
(一)、理念形成阶段----特别权力关系的批判
一九七九年美丽岛事件发生後,台湾社会的政冶活动几乎都已
经沈寂下来,而大学校园也笼罩着一股低气压,许多怀抱民主理
想的学生因此认为,台湾社会的民主化运动应该从校园民主化作
起,因为大学只是「末梢」,控制力较为松动。他们选择了一个
主题:普选,要求变更校园选举制度,以打开校园的政冶空间,
这个概念在当时是一个新而陌生的概念。
普选的提出,主要是针对所谓特用权力关系,这套法理解释认
为学生在大学中只是被管理的物,而不是一个成员,而大家只是
国家的附从机关,学术社群的说法是不存在的。学生把焦点瞄准
特别权力关系,主要是它反映、缩影了大学校园的父权式管理,
较容易引起大学生的共鸣,透过对校园行政官僚不合理制度的批
判,学生的集体认同慢慢地形成。
这个阶段的主要事件包括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一日学代大会成立
直接选举设计暨推动委员会,直委会主席林佳龙<当时政冶系学
生>戮力拟出普选办法,一九八七年的言论自由运动与自由之爱
运动,这几个议会抗争与群众抗争的历史事件,使学生认识大学
中权力关系的本质,他们不再相信父权式的服从伦理,而要求学
生的主体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当时尚未解严,校园中的思想检查制度仍
旧严峻,学生的刊物常遭训导人员刁难,时有因为违抗而被记过
。在那个奥援极少的状况下,学生自治之路是极为艰辛的。
(二)、宪章起草阶段----学生自治的法制化
学生宪章的构想是在一九八八年学生会改组成立後才提出来,
为了肆应新的学生自治制度,学生会亟需一部能够体现自治精神
与大学理念的规程。但是,在当年五月学生代大会开会成立「章
程制定委员会」时,多数具有改革理念的学生并未意识自己的责
任重大,在一次党团介入、组织化地运作下,七名章委几乎都是
国民党籍的学生出任。在一九八九年的暑假,许多学代已经从侧
面了解,章委会所起草的章程妥协性格相当高,并且对於学生自
治的内涵并无阐发。
在此种情势下,林佳龙(政研所学生)(注:林佳龙,现为国安会
谘询委员)及范云(社会系学代)(注:范云,现为中央研究院
社会所助理研究员)邀集了几位代联会时代干部及法学院学生,
准备在暑假起草一份学生会自治规程,透过群策群力的方式,在
一个暑假内形成一份历史性的制度设计。在起草的过程中,法律
系博士班黄国钟律师(注:黄国钟,曾任立法委员)
扮演了相当关键的角色,他对自由主义政制的深刻了解,使得宪
章的自治理念有坚实的政冶及法律原理作为基础,这使得当时起
草学生的浪漫理念有具体化的可能。
(三)、议会抗争时期----理念的启蒙与传播
学生宪章走出范云、许有为(社会系学代)两个学代以学生会
章程草案(以简称章委草案)的替代案身份进入议场。在当时,
章委草案的推动者郑慧娟(中文系学代,现三研所学生)、林奕
华(政冶系学代)(注:林奕华,现为台北市市议员),曾经极
力阻挠,但是,由於它与章委草案歧异甚大,是另一种自治理
念的表现,终於获得平等的讨论机会。
在八八年下半年,学生宪章和章委草案的对话焦点是,到底新
的学生会要不要屈从於特别构力关系之下,学生宪章的构想是透
过由下而上的立法,迫使不合时宜的训导法规全盘修改,配合当
时修订大学法的热潮,使得大学改革充满了无限的希望与契机。
但是,章委草案完全没有此种理念的考虑,一味地从反制罗文嘉
学生会的角度出发,希望以章委草案限制、约束他的权力,在这
个政治目标下,章委草案对校园制度改革已无新意,甚至於提出
教授指导团(校长聘任、课外组主任为当然召集人了这样荒谬的
设计。为了克服这些政冶挂帅的迷思,支持学生宪章的学代曾不
厌其烦地与章委们和其它学代沟通,慢慢地在学代大会形成一股
大气候。
为了遏抑这股自治潮流,部分学代以组织运作的方式杯葛审查
,整个八九年上半年,学生宪章的审查进度几乎是原地踏步,这
让许多人焦心如焚,但是,正是目睹了校园党团对学生宪章的恐
惧和压抑,推动的学代更坚定自己的意志,在学生自治的旅途上
,更热忱地奉献一己的智慧。
迨范云决定竞选学生会会长,在竞选过程中,把学生宪章的理
念传播得相当广泛,而不限於学生议会内而与多数人无关。这次
传播成功的结果,使学代大会接受的程度大大提高,学生们慢慢
地认同学生宪章的理想性格。在八九年下半年及九0年上半年,
辜国瑭(外文系学代)、林世嘉(公卫系学代)以及陈鋕雄(化
学系学代)三人扮演了主要的推动角色,因为他们对某些原则的
坚持,更得宪章的辩论进一步地深化,历经了十余次的章程审议
会议,今年的学代大会几乎每星期开会,学生宪章终於完成审查
,5月的选学交付全校同学复决。
在这两年的议会抗争过程中,学生问的相互说服是一大特色,
当时时常担任学生宪章说明的是李崇僖(法律系学代),他个性
温文,但理念却很清楚,对权利本质有深刻的认识。就在这样的
与章委草案拉距中学生宪章的优点渐渐地为大家所接受。
四复决投票阶段----全体学生意志的展现
在这个阶段,所有的学生都是主角,因为,在五月三十一日,
每个学生都有权投下一票。
在这样学生自治历史的分水岭上,也唯有全体学生意志的终极
性,能赋予这份规程正当性,并进一步完成学生自治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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