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kangaroo (1217(五)化学之夜)
看板NTUSCSA
标题Re: 理院盃排球等比赛场地─化学系学生会长的说明
时间Thu Apr 28 13:44:13 2005
※ 引述《Legis (企鹅)》之铭言:
: 一、
: 我不认为该位同学该道歉。
: 毕竟他PO文的内容是请大家评理。
我针对的部分是
跟理学院反应此事
得到的回应很令人失望(有兴趣可以去ptt理学院学生会版看)
回应者不断逃避问题、模糊焦点
而且表示他们这样做无任何不妥
我如果没有心解决
我就不会回文了
这个系也不是只有我一人
我也要先和系里沟通取得大家的谅解
再来公布阿
而且我把所有我知道的过程诚心的公布出来
却被说成那样
真的是十分的灰心阿
: 二、
: 关於场地租借的问题。
: 我想我们会直接跟场地组反应,
: 并且将此版一系列关於场地的内容直接交给场地组负责人林联喜老师,
: 让校方来判定有没有「公器私用」的滥权情况。
: 特别是180篇的内容是相当具代表性的一篇文章,
: 「公器私用」属实还是会有适当的惩处,或是制度的再次变革,
: 但还是强调这不是什麽治根之法。
180篇是属於个人的想法
不代表系上
我同上一篇再次道歉
并希望之後每篇都是各系汇整想法後
由各系会长回文讨论并属名
不要再有以个人为主的回文
谢谢
化学系会长 林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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