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illo (Brillo)
标题Fw: [记录] 12/12活大增设电梯说明会纪录
时间Fri Dec 16 11:27:37 2011
活大电梯增设说明会
时间:2011. 12. 12 18:45
地点:综合大楼103室
出席:活大张哥、李姐、朱建筑师、各社团代表
#现场并有社团意见调查,提供三个选址选项:
1.办公室旁水池 2.纯义面包店 3.其他
背景说明
李姐:活大电梯案是校空小组透过问卷进行调查,发现身障同学
的需求而提出的,活大便配合新法,结合消防整修案,加
签并专案补助身障电梯案。希望本案进行以最不影响既有
社团使用为优先。
本案也已经呈报北市相关委员会,电梯希望能从B1~2F,但
活大只有後半部(礼堂侧)能达地下室。
活大情况说明
朱建筑师:本案主要是
完成活大办理变更使用及
设置无障碍电梯
(主要是为了符合消防法规及身障相关法案),以
合法性为主轴。
从民国52年到现在,原本预估的使用年限是50年,已届年限。
活大也屡次进行结构补强,不宜再进行破坏性结构体的工程。
适法性的部分,有空间需求的定量统计,但在民52到62年间法
规修改多次,这是台大校方和建筑师必须共同概括负责的。且
身障及消防法(民80)溯及既往,且每两年申报一次,今年合法,
两年後可能就违法,活大必须尽力维持现有空间利用,以及符
合新法规的要求。另外,
建照也将於二月到期。
电梯要220*210cm^2,而活大屋顶高度是起伏的,只有特定地点
可以施做。
地下室部分由於原本依法只能作为避难室,这次办理变更,在
施工上也必须重新思考地下室的使用面向及逃生&行动路线。
且地下室工程有漏水及工程顾虑,且应避免影响大礼堂及後门
出入。
建筑意象美学(如窗户形式、格子梁系统等)皆是原建筑师
王大闳的用心展现,不希望破坏活大入口的立面意象。
水池的优点是现在无其他使用,且较不影响二楼社团空间。但
无法直达地下室(活大地下室仅位在後栋,即礼堂侧)
原先考量中庭,但它是建筑哲学的重心(谷场观念),不宜。
校规小组要求提出的七项选址皆几乎不可行,若非成本过高
(开挖地下室),即为安全考量(如高压变电箱)。
面包店现址的考量,主要是活大後门+礼堂的动线。且有破坏
格子梁的问题,又位在屋顶的最低点,几乎不可行。且与地下
室有段隔阂,必须开挖通道,且机具无法进入。
电梯会以透明玻璃设计,以让空间质感呈现出来,以贝律铭在
罗浮宫的透明金字塔为例。会寻求原先空间意象和设施的平衡。
讨论与决议
同学询问:若选在水池,对身障同学是否会有动线问题?
建筑师:
1.透明电梯由活大办公室可照看,符合法规及安全考量
(曾有身障朋友在电梯中跌倒而无人知道)
2.活动式座椅可以更动,公共空间也可以再变更动线
3.水池不会影响现有使用
4.本址为1F-2F,1F-B1部分,会於後栋楼梯采座椅式设施
(估价约70~80万)
活大张哥表示同学在听完说明後也多
同意於水池设置电梯。
李姐说会立即呈报给校规小组,希望能於12/21讨论并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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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203.46
1F:→ h2a5p4p9y:如果在水池是会靠边还是正中间?推 12/15 11:41
2F:→ kelly79126:靠边 是靠边的中间 可以不伤柱子又直接连结1、2F推 12/15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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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Brillo (140.112.4.189), 时间: 12/16/2011 11:27:37
※ 编辑: Brillo 来自: 140.112.4.189 (12/16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