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ame (在世界中心呼喊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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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选举] 96学年度学生会长暨学生代表选举公告三
时间Fri Jun 1 00:03:05 2007
新的条文
第二十条 【当选之限制】
会长选举以获最高票者为当选,得票数相同时以抽签决定之。
前项选举,如为同额竞选,其赞成票数须高於反对票数始为当选。
选举结果未能当选时应自投票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重行选举投票。
学代选举各该选区超额竞选者,按各选区应选名额选
出,除保障名额外,由得票较多者为当选;票数相同时,以抽签定之
。各选区同额竞选或不足额竞选者,依左列各款行之:
一、大学部各选区:候选人得票数超过五十票者为当选。
二、研究所选区: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十票者为当选。
三、进修推广部: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四十票者为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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