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伤心岂止息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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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秘书] 95学年度第1会期 第二次特别大会通过动议
时间Wed Nov 15 22:03:18 2006
※ 引述《armed (伤心岂止息夫人)》之铭言:
: 推 sted0101:不就是诽谤吗,讲那麽多 11/15 13:11
我才觉得再讲下去,好像就该跟你收法律常识谘询费了.
刑法上的妨害名誉罪章中除了310条的诽谤罪,还有309条的公然
侮辱罪.二者区分要件不同之处,在许玉秀大法官编写,新学林出版
的刑法典当中有相当详尽的描述,可自行参酌.
: → sted0101:我是台大的研究生说,降能不能多几千啊 @@? 11/15 13:12
如果你是个法政相关研究所的研究生,倘若我骂你法律程度真差
,当初不晓得怎麽考进台大研究所的.恐怕法官根本会认为我不过是
在陈述事实,而是一番好意催促你多用功少放炮.发文前连个刑法典
也不先查一下,最好继续给我"不就是诽谤吗"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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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头淮河之滨,任我们纵横的驰骋;深入敌後百战百胜,汹涌着杀敌的呼声。
要英勇冲锋,歼灭敌寇;要大声呐喊,唤起人民。发挥革命的优良传统,
创造现代的革命新军,为了社会幸福,为了民族生存,巩固团结坚决的斗争!
抗战建国高举独立自由的旗帜,抗战建国高举独立自由的旗帜。
前进,前进!我们是铁的新四军!前进,前进!我们是铁的新四军!
前进,前进!我们是铁的新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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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3.1
※ 编辑: armed 来自: 210.69.13.1 (11/16 16:41)
1F:嘘 joh:前後矛盾.. 11/21 14:39
2F:推 kissinwang:说了这麽多~不是表决会长要道歉吗?文呢?~~大家真闲... 11/26 04:11
3F:→ kissinwang:去跟法官说吧,看他几时上B抓人................ 11/26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