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kang (发尼小纲)
看板NTUSC
标题常会请假办法
时间Mon Oct 9 22:24:46 2006
因为有学代不熟悉法规在问请假的方式 说明如下
第十二条 【请假】
学代如因故无法出席,应於会议召开前三日以前应以书面通知
秘书处请假。
前项请假方式,得以发送电子邮件予秘书处,并行张贴请假公
告於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之电子布告栏看板替代之。
学代未依前二项规定请假而未出席者,以缺席论。
星期五有事的学代请於星期二前张贴请假文於本板完成请假手续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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