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Life (★POP 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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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法制] 请问学生要怎样提案?
时间Thu Jun 1 17:33:33 2006
※ 引述《armed (伤心岂止息夫人)》之铭言:
: 关於板上扰攘数日的投票区内秩序问题,管见以为应该通过明确修法
: 解决嗣後争议.个人的构想认为应该尽速修法,一点浅见抛砖引玉如下:
: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 第三十三条修正案 徵求意见稿
: *******
: 第三十三条原内容 【投、开票时间、选票】:
: 关於投、开票区所之划分,投、开票之起迄时间,圈选工具之制
: 作,由选委会决议刊载於选举公告。
: 投票结束後,应将票箱运载至选委会指定场所开票。
: 选委会关於第一项之决议,不得违反各选区实质公平原则。
: *******
: 本次修正应增列第四、五项:
: 肆【圈票处起半径3公尺内为管制区,禁止喧哗及非选务人员无故逗留。】
: 伍【前项规定违反者,选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之,不听从制止者得取消其
: 投票资格并且报请选委会处理;如有候选人牵涉其中,得没收其保证
: 金全额。】
: 不晓得各位先进有无更好意见?特别是以上两项想来尚有许多不完备之
: 处,比如说圈票处起半径3公尺这样的管制区域是过大还是过小?
: 如果有学代能认同以上修正草案,有谁愿意提案或支持这个修正构想的
: 吗?在此先谢过各位的阅读了.
个人浅见 第四项真的只有宣示效果 而没有办法有实质的规范力
在一些投票所 如普通小福前 常常投开票所旁边就是xx社xx周的活动摊位
没有人逗留或喧哗 这实在很难 (难道为了选举叫这些摊位全部移开?!)
3公尺5公尺的规定也很奇怪 小福那边人来人往的地方绵延不只这3.5公尺
也许我只要站在汉堡王楼下 (距离投票所够远了吧)
一样可以叫大家去投票
如果要有效果 不如就把候选人跟其助选员全部都关进学代会办公室一天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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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our life, we so easily remember what we should fo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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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4.3.251
※ 编辑: GoodLife 来自: 219.84.3.251 (06/01 17:36)
1F:推 armed:反正是修正案嘛,看最後议决的结果吧. 06/01 18:41
2F:推 armed:因为照您这样讲,根本不可能从修法的路径解决此一问题了. 06/01 19:27
3F:推 MHikaru:学代会的办公室只有四坪大 关不进那麽多人的 抱歉 06/01 23:57
4F:推 GoodLife:我知道 我只是开玩笑的 况且这有严重的人权争议 06/02 00:00
5F:推 LORDJACK:本来就不可能解决, 根本想太多 06/02 15:56
6F:推 miname:直接明定候选人不得在投票所附近10m逗留? 06/02 17:52
7F:推 GoodLife:那这样10公尺1公分之外就可以?XD 06/03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