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Hikaru (这只是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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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法制] 请问学生要怎样提案?
时间Thu Jun 1 13:44:06 2006
※ 引述《armed (伤心岂止息夫人)》之铭言:
: 关於板上扰攘数日的投票区内秩序问题,管见以为应该通过明确修法
: 解决嗣後争议.个人的构想认为应该尽速修法,一点浅见抛砖引玉如下:
: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 第三十三条修正案 徵求意见稿
: *******
: 第三十三条原内容 【投、开票时间、选票】:
: 关於投、开票区所之划分,投、开票之起迄时间,圈选工具之制
: 作,由选委会决议刊载於选举公告。
: 投票结束後,应将票箱运载至选委会指定场所开票。
: 选委会关於第一项之决议,不得违反各选区实质公平原则。
: *******
: 本次修正应增列第四、五项:
: 肆【圈票处起半径3公尺内为管制区,禁止喧哗及非选务人员无故逗留。】
: 伍【前项规定违反者,选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之,不听从制止者得取消其
: 投票资格并且报请选委会处理;如有候选人牵涉其中,得没收其保证
: 金全额。】
: 不晓得各位先进有无更好意见?特别是以上两项想来尚有许多不完备之
: 处,比如说圈票处起半径3公尺这样的管制区域是过大还是过小?
: 如果有学代能认同以上修正草案,有谁愿意提案或支持这个修正构想的
: 吗?在此先谢过各位的阅读了.
您好
目前已经有学代准备提出修正案
其中有一部分是对於投开票所周边秩序与对违反秩序的行为作出规范
完成提案後将送交法制委员会审查 如果可以的话将会排入大会讨论
感谢您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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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92.83.171.253
1F:推 armed:若修正条文早已涵盖我的野曝之言,那自当乐见其成.若未考虑到 06/01 14:23
2F:→ armed:的话,也希望各位学代能够在修正案中参酌使用管见,则不胜感激 06/01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