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xel (我只是我)
看板NTUSC
标题Re: 接续上篇 顺便一道转过来
时间Wed May 31 18:47:54 2006
※ 引述《GoodLife (★POP STAR★)》之铭言:
: 学生会长选举适用的选罢法是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 05/31 11:03
: 连该适用什麽法都不了解
: 这就是现在学生自治参与者的程度? XD
: 至於该法为何跟中央选举罢免法有所不同?
: 是不是该修正或增补
: 这就有赖学代多多研究了
我想您是没有仔细看文章的内容
就断了章 取了意
我和C同学当然都知道学生会的选举是适用台大学生会的选罢法
文中亦有提出
是提供参考
为什麽会认为竞选团队在投票所附近的吆喝 是不适宜的原因
当初台大学生会选罢法 不也是参考中央的选罢法而来
因此在一些条文的立意背後 确实有值得讨论的地方
希望同学下次可以把文章"看清楚"
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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