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ai (想被爱的灵魂在三月的春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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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活动] 课活组一意孤行,罔顾合作诚信
时间Sun Nov 14 16:21:24 2010
※ 引述《pdk520 (胖普乌)》之铭言:
: 大家好,关於此次事件的回覆如下:
: 1.本来邀请电脑先生摆摊的想法,是起因於一开始摆摊的摊位不多,
: 於是广邀学校相关单位来共襄盛举,包括招商进来的电脑先生。
: 2.当初的确有跟学生会确立这样的协议,此与当初协议却有违背。
: 3.对於这个疏忽,已开始着手改善,请电脑先生不要出来摆摊,以维持协议。
: 陈俊锭干事 敬上 11/14 12:53
首先
谢谢陈干事马上立即的在
没被大人们告诫的PTT学生会版上
给予同学们明确的答覆
而请问陈干事
若无这篇活动部部长的贴文
请问您会如何处理对营利组织的认定呢?
若一开始
就和学生会同学讲明是考量第一点的因素
(PS已先假定您是事先就思考如此的状态
而非事後才来想好第一点的理由)
是不是这样的争议就不会出现呢?
所以回到问题根源
"是否为营利组织"和"校庆是学生的校庆"
这两件事情是否是完全互斥的概念
若是完全互斥 那原因是?
若不是
那得怎样厘清如何在完全落实"校庆是学生的校庆"下
仍可能有营利组织的进驻可能性?
这样
是不是才算是
真正的面对和解决问题呢
以上
敬祝公务顺利!
一位本校的硕士班学生敬上
: ※ 引述《DVW (DVW)》之铭言:
: : 这一次的校庆,可能部分同学觉得空气吉他怎麽消失了? 在学生会原定的计画
: : 中,预计是以赞助的方式,提供更多资源回馈给同学,令校庆更加的精彩。会希望以赞
: : 助的方式,是因我们了解学校的财务状况无法提供更多的经费,同时也是过去校庆承办
: : 单位执行的模式(让学生会会费转向使用在其他更需要的地方)
: : 今年学生会与课活组合作时,课活组方面提出"让校庆是学生的校庆"的想法,让
: : 椰林大道上没有营利组织的宣传或是交易的行为,具体一点就是不能有厂商在校庆当天
: : 驻摊宣传或交易,甚至於在舞台背板上商标的大小或其他宣传方式都需限制。这点虽然
: : 不在学生会的期望之中,但能够理解,也愿意配合。所以对於需要驻摊宣传的赞助厂商
: : 都加以婉拒了。
: : 但此星期却发生了令人错愕的状况,摊位表与今天搭建好的摊位上,出现了小
: : 福的外包商家"电脑先生"。另我不禁疑惑,难道"电脑先生"不算是营利组织吗? 於是询
: : 问了这一次校庆活动的承办人,陈俊锭干事。
: : 陈干事第一次的回答是: 电脑先生的老板是校友。我想,在外经商有成的台大校
: : 友大有人在,难道就不算是营利组织吗?
: : 陈干事第二次的回答是: 电脑先生已经在校内,所以不是"校外厂商"。但营利组织
: : 不会因为"已经"在校内就改变这个事实。
: : 陈干事第三次的回答是: 难道台大实验林这些单位你也觉得不妥吗? 当下我回应了
: : 像是实验林这种单位,为学校学术研究单位,是因为政府政策才需要自行负担经费问题,
: : 当然不能相提并论。
: : 陈干事最终的回应是: 我想我们之间对於这个原则可能有些理解不同。学生会会长
: : 曾当面询问课外活动指导组的刘主任,刘主任很肯定告诉陈会长,确实是"营利组织不得
: : 驻摊在椰林大道宣传",当时陈干事也在场,且同意主任的指示。我想"营利组织"、"椰林
: : 大道"、"驻摊"这些字词应该很难造成误解。
: : 这种背信与如同戏耍合作夥伴的行为,出现台湾第一学府-台湾大学的行政组织
: : 实在不可思议。这样又如何以校训"敦品励学,爱国爱人"中的"敦品"教育学生?
: : 学生会对於课活组这一次的决策感到遗憾,并要求课活组对全台大学生提出合理
: : 的解释。
: : 台大学生会活动部长 吴大伟 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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