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与宽恕?电影《眼泪》放映暨座谈会 懒人报[25]
/ 记者 房瑞仪 郭瑾烨 20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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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台大法律学院在霖泽馆举办《眼泪》放映暨座谈会,与谈人包
括该片导演郑文堂、法律系副教授林钰雄与政治系副教授黄长玲。《眼泪
》在2009台北电影节首映後於今年开始全台319乡巡回播映,该片跳脱台
湾传统戏院模式,欲以「地方包围中央」方式巡演,播映场合包括学校、
教会、艺文中心、庙口及村里活动中心等,是一部真正以一般大众为主体
的电影。
《眼泪》描述一位年届六十的资深刑警老郭(蔡振南饰演)接手一件
吸毒过量致死的案子,上级和同僚都欲尽速结案,然他却坚持追查到底。
随着案情明朗却也渐渐揭露了一桩隐藏在老郭心中多年的「罪行」,这一
切在槟榔西施小雯的介入下浮出台面。《眼泪》在某方面看来可说是一部
探讨转型正义的故事,其意义在於已迈入民主进程的国家,对过去政府违
法和不正义行为的弥补。
不选择站在被害者的立场,以悲情泛滥的眼泪来说故事,《眼泪》选
择站在加害者的角度──片中的主角老郭一滴泪也没流过,十足的「没血
没泪」。然而,不哭,不代表没感情,而是那份深埋内心的苦痛主宰了老
郭往後的人生,疏离的亲子关系、黑白两道的冲突都注定了他的精神必须
一辈子受到凌迟,太深、太沉,那样的痛已不是几滴眼泪可以道尽。当我
们在大声疾呼转型正义、放下以及原谅的同时,《眼泪》告诉我们:没有
真相,没有原谅,唯有当真相被坦然讲述,加害者与被害者的轮廓才会真
正清晰。而过去体制中许多基层人员也才会意识到自己曾身处一个庞大的
共犯结构中,藉此得到真正的宽恕。黄长玲老师也特别提及,一个人会在
什麽样的情况成为加害者?在此片中是限期破案的压力,而这是结构、体
制上的问题,加害者在体制之下,已不是个人,这和国家暴力有密切关系。
在近几年充满青春浪漫国片崛起的氛围中,郑导怎麽会想拍摄警察刑
求这样沉重的主题?郑文堂表示,小时候家里很穷困,而在那时代如果希
望家境改善,要不是当老师就是当警察,「阿我成绩不好,当然是当警察
罗」。1971年,他在住家附近目击有一位年轻人跪在警察局柜台前,「他
是跪在两根警棍上,很痛,我现在想到还会痛,应该是有被绑住,这是我
第一次看到刑求的经验」。这个画面在郑导心中埋下第一颗创作的种子。
1982年轰动全台的土银抢案及其後的王迎先命案则是郑文堂拍摄相关题材
进一步的推力,当时这件土银抢案真正的抢匪李师科挟枪行抢,在戒严时
期的氛围之下尤其敏感。计程车司机王迎先遭人检举而被刑事局逮捕,王
迎先请不起律师,警方在上级「限期破案」的压力下无所不用其极,王迎
先疑被刑求屈打成招,不堪受辱而在押解过程中跳秀朗桥自杀。
「我们生活在一个奇怪的国度,即使现在已经是2009年,台湾号称民
主化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有人因为犯了小罪,因为请不起律师而自行前
往警局作笔录之後,很多人罪名就变严重了;有些警察会无止尽地开罚单
,甚至出口辱骂,可是有些市井小民却像崇拜女明星一般,按节令送礼送
花,甚至每天准时前来送三餐,这两个现象都和台湾的警察有关,我想要
拍摄这个题材已经很久了,终於在2009年夏天完成。」放映座谈的手册上
的第一页,郑文堂说明了他将现实的荒谬写入电影的动机。《眼泪》是素
有「郑三部」之称的郑文堂转型正义三部曲的第一部,未来将接续开拍《
无声》、《偷听者》,相信又会是後劲十足的力作。
──本文刊载於懒人报第25期http://tinyurl.com/slacker25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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