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DJACK (文亚南)
看板NTUSA
标题Re: [社研] 2009社研选举制度选择建议
时间Wed Sep 2 23:22:36 2009
※ 引述《Honiahaka (吴秀)》之铭言:
: ※ 引述《LORDJACK (文亚南)》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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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oniahaka :对我来说并不是这麽想,我想的是:学生会能取得经费 09/02 19:06
: → Honiahaka :分配权吗? 09/02 19:06
: → Honiahaka :你列的前几项我都看过,有什麽问题吗? 09/02 19:09
你的立场我了解
对於大部分的社团来说
他们只在乎他们办活动需要的经费於其他资源是否能顺利取得
所以既然学生会无法取得经费分配权
那社团根本就没兴趣参予学生会这个体系(包括学代大会)
这个学生自治的游戏留给学生会自己玩就好
既然没参与
那社辅会代表由学生会体系产生, 社团们当然会不满
我的第一篇文章有说
" 只是这样的立场, 其他社团不见得同意
但其他社团也不见得积极到, 一方面反对学生会独大
一方面还主动维持一个属於自己的学生自治组织"
社辅会法条也是由妥协而来的
在那个时代, 对国民党来说, 绵密的组织系统可以掌握较多的社团
对改革派来说. 学生会系统才是他们要建立的学生天堂政府
对於学务处来说, 他们就是要维持一个有利於掌握学生舆论的体系
对社团来说, 他们只在乎自己社团的发展如何, 钱, 社办, 场地.ooxx
改革派也是由很多社团所组合而成的
所以在当年, 1,3,4 四股势力是有共同的目标的
国民党也有不少社团, 所以有时只有 3,4两股势力是一致的
所以在修法上, 就是要用法条把学生会的权力分散
对於社团来说, 只要常跑课外组, 跟甚麽x哥o姐混熟点
要获得资源不成问题
所以一个地位不明的社团负责人研习营, 用来产生社辅会代表也是ok的
反正不参加社研的社团本来就是边缘社团, 他们没投票权也是活该
而活跃的社团, 本来就很有机会进入主办圈, 获得更多人投票给他
何乐而不为
所以离谱到, 当年各方势力妥协下定立的通信普选规则
课外组可以视而不见, 各社团还视为理所当然
将心比心, 哪天你定了甚麽选委圈票的规则
课外组视而不见, 照样搞他的举手投票
你能同意吗?
今天是为了活大社办搬迁问题3,4两股势力翻脸
那就开始对社辅会委员的选举办法斤斤计较了
甚至跑到学生会来吵
我只能说, 若不同意学生会的规划
那大可以自己搞, 从没哪条法令规定社团负责人研习营是学生会要办的
你定的甚麽选委监委圈票甚麽的, 弄得再怎麽复杂
改天社研重新又跑回课外组的掌握下, 人家一样无视法条举手投票
时间也不用太久, 大概三年你就可以看到了
所以, 你若要在学生会吵社辅会代表的产生方式
并坚持要在社团负责人研习营中产生
而且还要学生会负责
指点你一条明路
1. 先在社辅会订立决议或是法条规定社研是由学生会主办, 且每年都要办
2. 在通信普选没有施行细则的时候, 无论是透过学务会议或是学代会
先定一个符合通信普选精神的施行细则, 然後让社研在这个选举中占有
很重要的角色
3. 利用2选出来的社辅会代表, 在社辅会中提案, 要修正社辅会组织章程
目的是让社辅会代表由社研产生. 在社辅会通过後, 送校务会议通过
4. 有监於学务处有无视法条的前科, 在每次社研举办时都要派员去偷偷监督
, 在学务处公务员企图无视法条时控告他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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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42.84
※ 编辑: LORDJACK 来自: 220.134.42.84 (09/02 23:23)
※ 编辑: LORDJACK 来自: 220.134.42.84 (09/02 23:28)
1F:推 Honiahaka :不要把学生会讲的像个流氓团体,不管是谁办活动跟别 09/03 00:02
2F:→ Honiahaka :人合作,基本的尊重是要有的。我从来没打算在这里讨 09/03 00:02
3F:→ Honiahaka :论产生方式,那是社研主办单位的转移焦点手段,我只 09/03 00:03
4F:→ Honiahaka :是来指责主办单位毁约,後来想想反正这两个人以後跟 09/03 00:04
5F:→ Honiahaka :我们没什麽交集,要扯谎还什麽的也随便他们了。 09/03 00:04
6F:推 Honiahaka :另外补充一下,本次选举有委任投票书和通信投票的机 09/03 11:07
7F:→ Honiahaka :制,虽然这次只有四个人使用,但不参加社研还是可以 09/03 11:07
8F:→ Honiahaka :投票的。 09/03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