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kelf328 (西瓜西瓜大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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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校园] 财物遭窃怎麽办? 代贴驻警队说明
时间Fri May 15 23:56:11 2009
以下代贴驻警队的说明文章,告诉大家东西被偷时该怎麽办
阅读之前,要了解很重要的一点是:
校警不是警察,没有刑事侦察权!
但是警察基本上不能进入校园
所以在学校中遇到事情时,要先找校警留下资料
但真正想报案的话,一定要再另外去派出所报警喔!
下面是正文:
壹、国立台湾大学校园内个人财物遭窃案件处理流程:
一、报案:
当事人立即至本校驻卫警察队,将案发时间、地点、财物损失情形,详实填写於
报案记录。
二、调阅监视记录:
案发现场如有装设监视系统可供调阅时,持(凭)驻卫警察队报案记录影本,迳
向管理单位申请,并要求制作光碟等资料。待管理单位通知驻卫警察队,
由员警签收
带回保管(申请人不得私自持有,以免妨碍侦察)。
三、侦察办理:
本校驻卫警察队依记录资料查证,如嫌疑人为本校教、职、工、生,则通知所属
单位主管或学务处军训组协助处理;当事人亦可迳向辖区罗斯福路派出所报案请求侦
办(佐证资料由驻卫警察队提供)。如为校外人士,由当事人向辖区罗斯福路派出所
报案请求侦办。
贰、
敬请教职员工生於运动场、体育馆、图书馆、计资中心等人多聚集活动处所,应
加强看管个人财物,避免因一时之便、短暂离开座位、假寐等,将财物暴露於无人看
管之状态,而引歹徒觊觎。如财物遭窃时,应掌握歹徒衣着、相貌等特徵及犯罪事实
,迅即通报驻警队处理(紧急报案专线02-33669110),以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另建
议在个人手机内输入校园紧急报案专线02-33669110,并设定於简缩拨号110代码位置
,方便迅速反映及处理,排除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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