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JYeh (Yel D'ohan)
看板NTUSA
标题Re: [福利] 关於放弃双辅系将加注,教务处现在的想法
时间Thu Jan 8 02:54:59 2009
※ 引述《darkelf328 (西瓜西瓜大西瓜)》之铭言:
: 2、就算真的要加注,也不该使用放弃或未完成等负面意义字眼
: 由於修不完的理由众多,应据实注明已修完多少学分,才算公平。
: 比如:修习社会系辅系,应修习30学分,已修习18学分。
: 不过,对於这两点要求,
: 教务处认为方向是正确的,但仍有不同意见
: 2、教务处认为,之所以会提出此措施
: 就是为了达到一定程度的吓阻,避免意志不坚定者乱填志愿、浮滥申请
: 所以认为一定要以文字加注,而非已修学分数。
: 所以对於第二点,
: 教务处倾向加注的字眼是未完成,以达警示之功效,如未完成社会系辅系等等
: 但为了避免认真修课,只差临门一脚的同学因此蒙受不利益
: 教务处想出的办法是订出门槛,未达学分门槛者才加注
: 比如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
: 若门槛是三分之二,以社会系辅系为例,应修学分30
: 那麽修满20学分的同学,就算放弃了也不会被加注;
: 反之,未修满20学分的同学,毕业成绩单上就会加注未完成社会系辅系
为什麽不是修课数量达到一定学分数的人为了显示他很认真,
所以把他修过的学分数写出来呢?
如果有人是觉得只差一点点就修完课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希望写上毕业证书呢?
很明显校方的思维是认为要藉此吓阻浮滥申请,所以一定会选用有负面意义的词,
这样看来大概不太可能争取到没有文字加注。
我想或许可以要求这样写,不知道其他双辅的同学有何看法?
双/辅 修XX系通过申请,实际修习学分OO/XX,未修完。
至於大二会被加注这回事我想也不用讲了,没有人会同意!
立法不能溯及既往是基本常识,如果校方坚持要包括我们这些已经申请上的大二同学,
那应该另外给我们一次能够不留下记录地放弃双辅系的机会作为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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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ASTRIS SCIENT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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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32.27
※ 编辑: DJYeh 来自: 118.168.32.27 (01/08 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