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o24 ()
看板NTUSA
标题Re: 关於控告一事
时间Thu Jan 3 19:46:13 2002
※ 引述《ernesto (← 自己鱼。)》之铭言:
: ※ 引述《boo24 ()》之铭言:
: : 学生活动,需要外界支援甚多。负面新闻一旦见诸报端,台大学生今後谋求
: : 社会资源将更加困难。这绝非我们所乐见。
: : 再者,台大为国立大学,经费来源尚须仰赖国家评监与补助;任何负面评判,
: : 对全校师生影响之钜,绝非仅仅是「爱面子」而已。
: : 身为团体的一份子,当以团体福利为念。
: 想跟朱同学说的是,为什麽你把这样的事界定为"负面"呢?
: 我认为这次的事件可以提昇大家对於公共生活的认知,
: 注意到行为应受国家法律的规范,
: 从最起码的层次来讲也可以了解一个成年人的责任,有什麽不好呢?
新闻上每天都上演着控告与犯罪的新闻,这些也都是法律的示范,
就社会层级而言,并没有所谓该与不该。
但今天站在台大的角度来说,此一事件多多少少会造成社会上
对大学学生自治的不信任感与猜忌,我想应该是无须置疑。
你所说的并没有不对,纯粹是立场不同、角度不同,自然有不同的解读。
: 或许一时会有些声音,反映社会上对新行动的陌生感与不信任感,
: 就像当年社会大众对於学生运动的观点未必全面支持,
: 但事後证明,学生运动是进一步确立了台大在台湾的地位呢? 还是降低台大的地位呢?
: 有使得台大资源流失吗?
: 知识份子应当作为重塑社会价值的先行者,这也未必真的会降低"团体福利"
: 至於为了经费,而扭曲教育目的,牺牲大学型塑社会价值的任务,你认为应该吗?
这点我原则上同意你的想法,只是要达到这个任务还必须权衡事件与环境
的交互影响。目前大众对这类事件非常反感,加上媒体报导未臻成熟,企
图以此作为法律教育和型塑社会价值的方法,恐怕不是很适当,不但达不
到目的,反而损伤了自己,也徒增民众「社会风气败坏」的印象。
事实上,媒体对群众的影响远大於我们的想像,大量报导善行绝对比一直
强调恶行与处罚具有改善社会价值的效果。我们不能影响媒体,但我们绝
对可以控制甚麽该让人知道、甚麽不该。
: 甚至换个方面想,今天学生公共参与的能力被削弱被矮化,
: 反而在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上更没有发声的机会,
: 这样对这个学校未必有利。
这就是重点!罔顾校方的立场而引爆整件事,反而为学生和校方之间投下
不信任的隐忧。
: : 对违法者的制裁绝对必要,但是在进入司法程序前是否应先考虑既存规范?
: : 以校方的立场,学生活动仍属校内管辖,有权优先介入才是。
: 这又牵涉到对学生会的定位问题,持学生工会观点的人未必会同意你。
: 好,就算我们退缩到认同校方有权对学生会加以督导的立场,
: 身为教育者为什麽要反对学生执行他身为公民的法定权利呢?
: 这是正确的教育或是"督导"的态度吗?
所谓督导,就不该只是被「事後」告知。倘若校方与学生口径一致,
这个事件的负面影响才会被降到最低。
长久以来一直观察到一个现象,或许是学运的遗风吧,学生组织常将
自己定位在与校方「抗争」而非「合作」的立场;反而弄砸了某些事。
很高兴能跟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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