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dasv (学代会地下角头)
看板NTUSA
标题Re: ﹝附录﹞学生会交接状况大事纪
时间Tue Dec 25 13:54:07 2001
※ 引述《wawa (冬日的心情)》之铭言:
: 再者,应该不难问到他修哪一门课吧?!
: 为什麽不直接到教室找他??
: 还有 在你们手中没有钥匙的时候
: 怎麽会知道会办中有五箱啤酒、然後又被干部偷偷搬走了?
其实最坏的打算才是提起法律诉讼
因为学生自治的事情如果闹到要藉由外界法院来涉入
基本上是一个很不好的示范,这对於论以及台大学生的形象来说是很大的打击
因此如果用自力救济的方法还是不得领,可以请求学校协助
学生会本身性质上仍是校内社团(台大校内社团登记第一号)
而社团本身也有指导老师(章田筠这届请的是文学院长李东华老师)
学务处课外活动组更是直接处理学生会事务的机关
所以我是建议最好请求学校协助,无论是透过学校方面向前会长施压
或者由学校出面协助新任学生会将所有收支财务做总整理都是个方法
毕竟外面的法院原则上是希望先经由校内管道解决问题
这是属於大学自治的范畴之一,外面的法院不太方便介入
当然,如果非得要闹上法院解决,学校的法律顾问相信也会对新任学生会有一定的助益
以上是个人浅见啦
--
在这个经济不景气
政治动荡不安的年代中
只有棒球
得以解救我的灵魂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