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aevil (反一号联盟。)
看板NTUSA
标题非常不爽!
时间Sun Nov 18 19:11:10 2001
每天晚上从新生南路骑车经过,
都觉得新体育馆很美。
新体育馆白天还没那麽漂亮,
但是到了晚上,
打光照明之後,
就变成了一栋非常漂亮的建筑物。
每天回家的时候都忍不住多看打着光的新体育馆几眼,
但是除了漂亮以外,
并没有什麽其他的感觉。
但是今天经过的时候,
正兴起了自己还没有进去过新体育馆的感慨时,
突然,
就是那个光!就是那个光!
想到了学校公开说明的:〝新体育馆的水电维持费非常高,
所以如果要使用新体育馆办活动,一天必须付包含水电费的十几万租金〞
使用者付费,
这对非台大的人士、团体还说的过去,
但是如果是我们学校自己的社团呢?
这就有点不太合理了吧?
难道我们没有付学费?
如果水电费确实很贵,
那为什麽学校每晚都在打光,
整栋开灯!
纯粹为了美观?
那既然新体育馆每晚都在打光,
学校每晚都必须支出这笔水电费,
为什麽借我们学生使用就要收钱?
事实上就算学生没有借用,
学校也天天都开着灯呀!
显然不太合理嘛!
要收很贵的租金去跟校外人士、团体收是合理,
但有什麽道理台大学生也要付那麽贵的场地使用费呢?
依据学校现在的逻辑,
据说花了12亿盖好的新总图也很耗费成本、物力,
那为什麽我们使用时就不必付费?
难道新总图的水电维持并不贵?
还是有什麽特殊的理由呢?
抑或只是学校还没胆对学生收取〝新总图使用费〞呢?
如果新总图不收费,
那麽学生使用新体育馆的收费理由在哪里?
学校向学生收这笔钱,
合法吗?
有法律授权吗?
如果今天学生社团在活大放电影不用付场地租金,
那为什麽想在新体育馆放电影就要付租金?
到底什麽时候,
我们台大学生社团的活动,
才能在新体育馆里面举办呢?
希望下次学生会举办的舞会、电影放映活动,
能在新体育馆里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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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61.41
※ 编辑: doraevil 来自: 61.217.61.41 (11/18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