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nyBoy (蕈摺)
标题[转录]Re: [转录][绿色]新的选课方式
时间Fri Aug 17 20:59:53 2007
1. 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96学年度第1学期起,全面试办网路加退选,开学时不再发给书面的「加退选课纪
录表」,由学生於规定期限内自行至info网页输入加选或退选资料并进行确认。
2. 是否任何课程均直接上网加选?
答:课程依授课教师所决定各科目班次采用「加选方式」之不同,可分为(1)(2)(3)共三
类课程,每学期课程查询系统中会注记每一科目班次之加选方式类别。兹将三类课程分述
如下:
第(1)类课程:无修课人数上限,学生可直接上网加选,网路加选即时完成。
但未符先修科目规定者,会於加退选期限结束後遭到挡修注销。
第(2)类课程:此类课程加退选期间之修课资格(例如未符先修科目规定之挡修)及修课
人数,完全由教师自行以发给「加选授权码」之方式加以管控。学生依据此授权码上网加
选,网路加选即时完成。
【注:授权码具有时效性,以避免学生囤积。教师於第一、二周可发给「白色」授权码,
限开学第二周可上网加选。教师於第三周可发给「红色」授权码,限当周可上网加选。领
到授权码但未於期限内上网加选者视同放弃。】
第(3)类课程:学生拟修课者可上网登记加选,每周依据教师设定加退选阶段之「修课人
数上限」进行二次分发作业。
未符先修科目规定者,会於加退选期限结束後遭到挡修注销。
3. 选课时程?
答:开学第一周:可试听各类课程,并可开始向第(2)类课程之授课教师索取白色「加选
授权码」。
开学第二周:可上网退选各类课程,退选即时完成。
可上网加选第(1)类课程及已索取到白色授权码之第(2)类课程,加选即时完成。
周一、二可上网登记第(3)类课程,周三分发。周四、五及周六上午可再上网登记第(3)类
课程,周六下午分发。
【注:96学年度第1学期由於开学第二周之周二(9/25)为中秋节放假,周一(9/24)随
之调整放假,故周三至周六上午(9/26-9/29上午)开放网路加退选,周六下午分发。】
开学第三周:可上网退选各类课程,退选即时完成。
可上网加选第(1)类课程及已索取到红色授权码之第(2)类课程,加选即时完成。
周一、二可上网登记第(3)类课程,周三分发。周四、五及周六上午可再上网登记第(3)类
课程,周六下午分发。
开学第四周:上网列印「选课确认单」留底备查。
本周起不再接受加退选,只有会影响毕业资格或可能强迫休、退学之特殊情况,方允许於
本周结束前填妥「学生报告书」请求补救。
【注:96学年度第1学期预订10月8日(周一)下午3时开放网路查询加退选结果及列印「
选课确认单」。】
4. 网路开放时间?
答:开学第二、三周之周一二四五9:00~21:00,周六9:00~12:00。
(周三全天及周六下午作分发处理,不开放。)
【注:96学年度第1学期之开学第二周,由於周二(9/25)为中秋节放假,周一(9/24)
随之调整放假,故周三至周六上午(9/26-9/29上午)开放网路加退选,周六下午分发。
】
5. 加退选有无学分上、下限?
答:各学系主任依各该学系毕业应修学分数之多寡,自订该学系学士班各年级学生当学期
之「修课学分数上(下)限」,并公布於课程查询系统供查阅。
各类课程加选时,不得超过各学系规定之各年级「修课学分数上限」。若所选(含登记)
学分数已达上限,必须先退选部份科目之後才能再加选。
学士班学生因故若需超修学分数高於各学系规定之「修课学分数上限」,或需减修学分数
低於各学系规定之「修课学分数下限」者,应另填具「超修(减修)学分申请书」於开学
三周内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否则无法超修学分,而学分不足者依学则第42条规定应令强迫
休学。
6. 可否加选或登记冲堂科目?
答:
第(1)(2)类课程若与已经选上之课程冲堂时,不接受加选。
第(3)类课程可登记冲堂科目班次,但分发时最多只会分到其中一科目班次。
7. 可否加选或登记课号相同、班次不同,且未冲堂之科目?
答:第(1)(2)类课程若与已经选上之课程课号相同时,不接受加选。
第(3)类课程分发时,最多只会分到其中一班次。
【注:本校「学则」16条所谓之「重复修习」,除各系所另有规定外,不包含同一学期修
习二门相同科目。】
8. 第(3)类课程如何分发?
答:以流水号由小而大依序作分发。
A.登记人数未超过上限人数时,全部选上。
B.登记人数超过上限人数时:
选修课:直接以电脑乱数选取。
必修课:以授课对象判断,身分别为本系所或双主修、辅系者优先分发,
优先顺序相同者超额时再以电脑乱数选取。
C.可登记数门冲堂或课号相同之科目班次,但最多只会分发到其中一科目班次。
D.已选上甲科目班次,再登记与甲科目班次冲堂之乙、丙科目班次,若分发到乙、丙其中
一科目班次,则系统自动将原选上的甲科目班次删除。【注:此为「骑驴找马」之观念】
9. 第(2)类课程教师手上之「加选授权码」不够时怎麽办?
答:教务处注册组於开学之前及开学第三周之前,依各科目班次之「修课人数上限」,分
别列印白色、红色且标示有效期限之授权码给授课教师。
授权码不够用时,授课教师随时可向教务处申请加发授权码。
10. 教师如何确认领取「加选授权码」者与实际上网加选者为同一人?
答:第(2)类课程之「加选授权码及签名单」列印有给学生签名之栏位,教师可於发给授
权码时检视领取者之学生证,并请领取者於签名栏位填写学号并签名,日後若发生争议则
可作为凭证。
(例如教师於加退选结束後发现修课名单中有未经授权而自行加选的学生时,即可用签名
单作凭证,书面通知教务处注销该生之选课。)
11. 学生领到「加选授权码」,尚未上网加选即不慎遗失该授权码,或该授权码已逾有
效期间,怎麽办?
答:如果领取当时有在「加选授权码及签名单」上签名,可向授课教师查阅签名单并抄下
授权码的编号,即可在该授权码之
有效期限内据以上网加选。
如果领取当时未签名,亦未抄下该授权码编号,或该授权码已逾期失效,则只好商请授课
教师
再次发给一张有效期限内的授权码。
12. 学生领到「加选授权码」并已上网加选该课後,不小心将该课退选,怎麽办?
答:每一授权码仅限同一人使用。学生若上网加选後又退选该课,限原使用该授权码加选
者,可於该授权码失效之前再次上网加选该课。但若该授权码业已逾期失效,则只好商请
授课
教师再次发给一张有效期限内的授权码。
13. 「加选授权码」会不会有重号、连号,是否容易被猜到或用程式破解?
答:授权码为10码乱数,每门课每个授权码都不同,
教务处有办法防止被破解。
14. 第(3)类课程若分发不到但非修不可,或有特殊原因无法上网加选时,有无
任何补救方法?
答:学生所选课程不符该课程之先修科目规定,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上网加选第(1)(2)
类课程(例如一学期拟修习二个班次之「专题研究」;「修课人数上限」名额已满,惟不
修该科目则无法如期毕业),但徵得授课教师及开课系所主任同意者,得於开学第三周上
网列印并填妥「教师同意加签单」经授课教师及开课系所主任签章同意後,於开学第三周
结束之前,送交所属教务单位办理加选,逾期概不受理,未符先修科目之规定者一律挡修
。
15. 系所及导师如何辅导学生选课?
答:开学第二周起,各种身分可即时上网查阅之选课资料范围如下:
计中帐号
输入或点选之资料
查阅资料
(含已选上、已登记者)
查阅范围
系所
公务帐号
学号
学生选课资料
限该系所学生
课号+班次
该科目班次全部学生名单、
选课人数及修课人数上限
限该系所开授之科目
教师
学号
学生选课资料
限该教师所属系所之学生
课号+班次
该科目班次全部学生名单、
选课人数及修课人数上限
限该教师主授、合授课程
学生
学号
学生个人选课资料
限该生本人
课号+班次
该科目班次选课人数
及修课人数上限
全校各科目班次
故系所及导师仍可於选课期间随时了解学生选课情况而适时给予辅导。
16. 会不会有网路当机、塞车的问题?
答:教务处之伺服器已更新,且
网路加退选并非「先抢先赢」,应该不会有此种情况发生
。
17. 为何网路开放时间不能24小时?
答:目前行政大楼不定时会有突然断电之情况。非正常关机之状况下,有可能资料大量遗
失,後果难以弥补。教务处虽备有不断电器,但只能维持短时间,故选课系统开放期间,
若为非上班时段则必定有教务处同仁值班。俟行政大楼配备有如本校计资中心之备用紧急
发电系统时,再考虑整日开放。
18. 既然是由学生自行上网输入加退资料,为何必须再依规定时间上网确认?
答:开学第三周网路加退选结束後,教务单位会进行先修科目不符规定、未具教育学程修
习资格者不得修习教育学程课程,及因课程异动造成冲堂、其他应教师要求之挡修处理,
故学生必须於开学第四周上网列印「选课确认单」加以确认并留底备查。
19. 日间学制学生拟夜修课程,或进修学士班学生拟日修课程,是否也用网路加
选?
答:日间学制学生拟夜修课程,符合「学生夜修及日修课程办法」之规定者,得另填「学
士班学生夜修申请书」或「研究生夜修申请书」办理加选。
进修学士班学生拟日修课程,除已核准修读学程者可於网路加选所核准之学程课程外,其
余符合「学生夜修及日修课程办法」之规定者,得另填「进修学士班学生日修申请书」办
理加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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