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ngeou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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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比赛] 2012(壬辰)台南香科年摄影比赛
时间Sat Mar 31 00:34:16 2012
2012(壬辰)台南香科年摄影比赛
http://tour.tainan.gov.tw/news.aspx?sys=news&display=detail&SN=24992
一、主办单位: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二、摄影主题:2012台南香科年系列活动及庙宇景观、信仰仪式等相关主题。
三、参赛资格:凡爱好摄影之人士均可参加。
四、拍摄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
五、作品规格:
1. 放大8X12寸彩色相片,作品需为一次拍摄,
不得电脑合成、疉片、裱框、冒借,连作不收。
2. 详填参加表(可影印)请浮贴於作品背面并
同时缴交作品之电子档案,否则不予评审。
3. 参加徵选之作品请提交电子档案,格式为 JPG或TIFF 档案(每幅不小于1MB)。
4. 参赛作品需为尚未公开发表之作品,参加张数不限。
六、收件时间: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凭)。
七、收件地点:请挂号邮寄至台南市新营区民治路36号世纪大楼8楼
(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收)并於信封上注明『2012台南香科年摄影比赛』。
八、活动洽询专线:06-6353226。
九、评审日期、地点:另定。
十、颁奖:另行通知。
十一、奖励办法:
金牌奖1名:独得奖金新台币30000元、奖状乙只。
银牌奖1名:独得奖金新台币20000元、奖状乙只。
铜牌奖1名:独得奖金新台币10000元、奖状乙只。
优选奖10名:各得奖金新台币2000元、奖状乙只。
佳作奖30名:各得奖金新台币1000元、奖状乙只。
十二、附则:
1. 金、银、铜牌,每人限得一奖,奖金依所得税法规定办理扣缴。
2. 经评选後得奖名单公布於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并通知得奖者,未得奖者不另行通知,
所有参选作品恕不退件,请自行备份。
3. 作品须为本人创作,不得有冒借、抄袭、拷贝、仿冒之行为,违者遭受检举则将公布
取消其参加资格,并追回奖金,遗缺不予递补。
4. 作品须於背面浮贴参加表(注明:作品名称、姓名、电话、手机、联络住址等),否则
不予以评审。
5. 参赛作品经评审委员共同认定,未达评审标准,奖额得以从缺。
6. 评审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灾变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损失,主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
7. 得奖作品以传统相机拍摄者,得奖者须於主办单位通知期限内,自行将底片扫描後储
存於光碟片,并附上得奖作品之JPG与TIFF档案(档案需为800万画素以上);以数位相
机拍摄者,须於主办单位通知期限内,缴交原始档(RAW档或JPG档,并须保留原始拍摄
之EXIF资讯,档案需为800万画素以上),无法依限完成交付者,主办单位得撤销得奖
资格。
8. 得奖作品的着作财产权即归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在报章、杂志
、媒体或刊物发表、印刷或在公开场合陈列或展览,不另给酬,得奖者不得异议。
9. 奖金采电汇方式发放,请得奖者须於101年12月1日前提供主办单位所需文件,无法依
限完成交付者,视同放弃得奖资格。
10. 凡参加本摄影赛者,视同承认本简章之各项规定。
11. 如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视实际情况酌减增修改,以符合实境情况之需,并於官网
公告。
12. 活动讯息及表格请至台南好好玩网站下载
http://tour.tainan.gov.tw/ ;
香科年活动可参考网站
http://tour.tainan.gov.tw/travel.aspx?nodeid=12767 。
报名表下载处:
http://tour.tainan.gov.tw/Upload/News/AttachFile/24992_634686107587087710.doc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rangeouk (114.27.11.123), 时间: 03/31/2012 00:34:16
※ 编辑: rangeouk 来自: 114.27.11.123 (03/31 00:34)
1F:→ rangeouk:学弟妹有兴趣可以下来台南拍照参加比赛啊 今年香科很热闹 03/31 00:35
2F:推 Spoiledchild:刚好期中大外拍......(误XDD 04/01 12:56